相反人口稅、做工的所得稅、經商所得的稅,隱匿起來比田稅要容易得多。”
“雖然當時秦律中有《金布律》和《關市律》等對於貨幣、市場交易有規定的律法,但是很明顯相對於現代來說並不複雜,這也是因為秦朝時商業活動沒有那麼發達,規制起來很簡單,”伍愛華說著:“如果不收田稅專注於收商稅,就是應收盡收,也沒辦法彌補田稅那巨大的缺口。”
“說完秦朝的刑法、民法、商法,我們來說說秦朝的司法模式。”
“秦朝時期,中央司法審判機關最高的長官叫做廷尉。”伍愛華笑了:“沒錯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李斯擔任過的廷尉,很多人看歷史,發現李斯什麼都幹,所以以為廷尉是一個綜合性官職,然而廷尉其實只是秦朝最高法的院長……”
“說起這個,大家可以感受到工具人李斯有多冤種了,因為他在擔任廷尉期間,還要不斷幹其他部門的活計。”
“這也體現了當時秦朝內部分工不嚴格、權責不明晰,往往皇帝覺得誰能幹,誰就要兼職去幹。”
伍愛華這話說完,秦始皇的臉色可不算很好看。
但是伍愛華又不需要管秦始皇會想一些什麼,繼續說著:“地方司法機關中,一般是郡守、縣令兼任,但是郡中會設定‘曹掾’,專職負責司法工作,到了縣裡則只有獄掾,司法工作主要是由縣丞承擔,獄掾這個崗位劉邦的朋友還擔任過,就是蕭規曹隨中的曹參,也是一個宰輔之才。”
一聽到人才,始皇的dna就動了,但是曹參這名字沒有寫法,秦語和普通話的發音又略有不同,實在是難以定位,更何況始皇還以為秦朝亡國的時間還早,因此現在曹參這個人是否存在都不知道,所以始皇也就是讓下面人去找找看,並沒有放在心上。
“秦朝將訴訟制度分為告和劾兩種,告是說百姓主動找司法官員提告,劾則是御史等官員彈劾其他官員貴族。”
“如果說劾算作紀檢部門主動作為,那麼告主要就是依賴於百姓的舉報了,”伍愛華說著:“不同於我們的刑事訴訟檢察院告,民事百姓自己來,秦律如果規定了由百姓舉報,他們又怎麼能保證百姓樂於‘告’呢?”
“事實上,百姓其實並不樂於告,但是秦律的告中,還包含
了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兩種。”
“共室告,指的是‘賊殺傷、盜他人’等犯罪,只要知道這個犯罪,不管是官員、被害人還是旁觀的百姓,都要舉告,不‘告’則觸犯秦律,而秦朝官府也必須受理。”
“這其實也很正常,因為從有記載法律的夏朝開始,殺人傷人強盜都是非常嚴重的犯罪,如果這種犯罪不能登記拘捕,那麼社會安定簡直無從提醒,所以發現了就必須要舉告。”
“非公室告則截然不同,有人透過這兩個名字,誤以為秦朝的非公室告和我們的民事訴訟一樣,公室告涉及了重罪,非公室告應該就是百姓自己決定是私了還是舉高的輕微違法行為?”
“並不是這樣。”伍愛華語氣肯定:“非公室告,是說類似於子盜父母、父母殺死傷害兒女和奴妾的,被害人、見證人的百姓都不可以去告發,告發的,官府也不會受理。”
“這裡的公室,指的是家庭,而不是官府,”伍愛華解釋道:“公室和非公室的區別,是在於公共犯罪和家庭犯罪的區別。”
說起這個,伍愛華是真的很氣憤:“從古至今,因為在家庭內部的犯罪危害性遠小於在公共環境開展的犯罪,所以家庭內部犯罪的判罰不是沒有就是輕微,這其實反而是讓一些又慫又壞的人更加肆無忌憚。”
【總不能打兩下孩子還被抓吧?】有古人發彈幕。
伍愛華看都沒看彈幕中類似的內容。
“小蘇麗案件之後,將她虐待至死的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