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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拼慾望呈指數級增長,此刻直接決堤,二話不說便拖著鐘琴往店裡走。

鐘意試了一雙淺嘴魚口鞋,又挑了雙運動款的單鞋,眼睛在兩雙鞋上瞟來瞟去,最後還是選擇了後者。

鐘琴一向對她的品位意見很大,這次也不例外,鐘琴掐著下巴一臉不贊同:“那雙魚口的多好啊,要款式有款式,要氣質有氣質,這顏色這剪裁還特別顯腳小,穿出去絕對大殺四方。”

鐘意彎腰褪下鞋子:“這雙鞋不合腳。後跟又太高,我們報社的那群男人身高已經夠悲催了,我穿上這鞋都快一米八了,他們還活不活?”

鐘琴不以為然:“好看就行了唄,你管那麼多?”

鐘意嘆了口氣,指尖在鞋面淚珠般晶瑩的碎鑽上輕輕滑過,盈盈的水光在她眼底一閃而過:“鐘琴,其實這男人吧,分兩種。有種男人,就像這雙高跟鞋,看起來很美,工藝複雜,價格昂貴。咱們要是覺得不合腳想把他踹了,就成了別人眼裡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混球。可惜,就算對方是水晶鞋,咱們要不是灰姑娘,就算削斷腳跟鮮血淋漓,一切都是白搭。另一種男人,跟這雙單鞋似的,外觀保險,內在溫暖,不用擔心會磕掉這顆鑽石那顆瑪瑙,也不用時不時的送回店裡保養,下雨天能穿,爬山也能穿,絕對物超所值。”

鐘琴看怪物似的打量著鐘意:“發燒了吧你。就買雙鞋的事兒,你居然給我上起來政治課,欺負姐沒男人是吧?你也別水晶鞋運動鞋的跟我繞。我跟你說,小江不是你所說的水晶鞋,謝天更不可能是那雙運動鞋。妹妹啊,你和小江結婚都兩年了,腦子怎麼就拐不過彎兒來呢?你那牛脾氣我還不知道,當初你要是一點兒都不喜歡小江,又怎麼可能嫁給他?怪不得一個個都說,女人最念念不忘的是傷她最深的男人,快別犯*賤了,看得我眼睛疼。”

可是,當初,想當初,她是不願意的。

面對完全會錯意的鐘琴,鐘意只覺得如梗在喉,一個字都吐不出,手指在柔軟的小牛皮上掐出了細碎的花紋,她抬起手把兩雙鞋遞給店員,聲音嗡嗡的響:“對不起,這兩雙鞋我都不太滿意,真是麻煩您了。”

和鐘琴告別之後時辰尚早,那個所謂的“家”,鐘意是不想回了,漫無目的在附近轉著圈,走著走著,就來到了與B大一街之隔的T大,她的母校。

學校變化並不大,梧桐枝疏朗,綠葉茂盛,兩樹之間拉著一條橫幅,上面漆著一行大字“到西藏區,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橫幅下是莘莘學子青春洋溢的臉龐,相映成輝的畫面,像把尖銳的錐子,直直刺進鐘意的心臟。

她仰著頭,盯著那條橫幅看了許久,想當年,她曾經信誓旦旦的要做戰地記者,甚至很認真的和謝天討論過這個問題。謝天表現得頗為寬容大度,態度比鍾父還要開明。鐘意至今記得謝天溫潤的聲音,他伸手捏捏她的臉,微笑:“有什麼辦法,那是你的事業。”

而江哲麟,卻總把她的工作當成兒戲。開水間的對話再次出現在腦海裡,鐘意覺得像是有把鋸條在腦仁裡來來回回,鈍鈍的發疼。

再往裡走,鐘意看見中心廣場上搭了個簡易舞臺,有學生正在上面表演,歌聲跑到十萬八千里之外還賣力的舞動著——原來是歌手大賽的海選。

記憶翻湧上來,謝天沉靜的歌聲,隔著雨水清淡的吻,無數手機屏匯成的光海,現在想起來,都是那麼久、那麼久之前的事了。

鐘意踮起腳,眯著眼睛看著樹縫裡漏下的辰光,忽然有些感慨。或許她對謝天的愛意早就被兩年的光陰沖刷殆盡,她所懷念的,不過是那段肆無忌憚的青春罷了。

鐘意跟著節奏強勁的音樂搖擺起來,恍惚間聽到有人叫她,扭頭一看,那個人居然是謝天?!

鐘意有些難以置信,又非常懊惱出門的時候怎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