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而不利。”
沈烈心中恍然。
這所謂的選鋒,不就是敢死隊麼?
“對呀!”
這個辦法好。
冥冥中。
腦海中好似一道閃電劃過,回味著昨日那場血戰,總結了一番經驗,沈烈覺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對付韃靼騎兵的辦法。
雖然說大明子弟在騎術上不如韃靼人,和韃靼人比騎射不太靠譜,可是老子馬好,甲冑好,火器又犀利。
那就挑選敢死之士,提著火槍猛衝上去,照著腦袋來一下子,十有八九可以一槍斃命。
就算打不到人還可以打馬呀。
一竅通,百竅通。
沈烈突然想了起來,戚大帥麾下的銃騎也是這麼幹的,不過戚家軍鐵騎裝備的是粗糙簡陋的三眼銃。
三眼銃這玩意雖然便宜,可是有個致命的缺點。
一次裝填,三發齊射,打完了就只能當棍子使,而沈烈的選鋒敢死隊裝備的是大量燧發槍。
長短都有。
遠了用長槍,近了用短槍。
想及此。
沈烈嘴角便微微抽搐起來,在心中默默的唸叨著,你不是會騎射麼,可老子有火槍呀。
老子倒要看看是你的弓箭殺傷力強,還是老子的燧發火槍的威力大。
雖然說火槍射速不如弓箭,裝填也十分繁瑣,在射速上壓根不是一個級別,一個照面下來若是放了空槍。
那豈不是隻能閉上眼睛等死了?
可沈烈眼睛又轉了轉,想到了歐洲同時代的火槍騎兵,要解決這致命射速和裝填問題。
也簡單。
給敢死隊多配幾桿短槍不就行了。
先將燧發火槍都裝填好了。
到時候。
敵我雙方騎兵交錯之時,敢死隊一槍打完也不必裝填,再掏出一杆繼續打……
這火力不就續上了麼?
沈烈越想越是覺得這個辦法好,似乎大名鼎鼎的歐洲火槍騎兵就是這麼幹的,這麼幹就是有一個缺點。
太費錢了。
簡直是敗家!
那些在歐洲大殺四方的火槍騎兵,也大多是擁有領地的騎士和貴族,才能置辦的起這一身昂貴的裝備。
可這時候也顧不上了,沈烈便點點頭,按照兩個老卒的提議,下令將攜帶的裝備集中了起來。
按照戚家軍和後世部隊中常用的辦法,沈烈精心挑選了三十來個騎術出眾的敢死隊員。
其中有一些是他從通州帶來的精兵,餘下的都是和韃靼人有血海深仇,戰鬥意志高漲又不怕死的宣府子弟。
人人都能熟練操作火槍。
隨著選鋒成軍。
沈烈便給這些悍勇的手下配了兩層甲冑,棉甲外面套上一層皮甲,如此一來負重並沒有增加多少。
可防禦力卻提升了不少。
緊接著。
沈烈又給這些人都裝備了一杆燧髮長槍,四杆甚至五杆燧發短槍。
如此一來便組成了一個突擊箭頭,倘若遇到韃靼騎兵,這三十幾個武裝到牙齒的突擊隊員便衝上去放槍。
“衝上去……照著臉打!”
沈烈發了狠,咬著牙道:“不必吝嗇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