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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超糗的失敗,讓我終於撞見讓我再也不想臨陣脫逃的……戰鬥!

《二哥哥很想你33 透天厝裡的王》

「僅僅」為了把口試用的作品「語言」寫完,我決定花一整年重考研究所。

家教學生的家長人很好,幫我找了落腳一年的地方,就在他們家正對面。

那是棟透天厝,位於幽靜的小巷弄裡,有三層樓,含水含電,月租只要兩千塊…說沒有鬼,你相信嗎?

真相是,那棟房子的主人是個年約六十五的出家人,經常雲遊四海參加進香團,不在家是常態,我住進去正好幫她顧房子,防鬼、防小偷…家教學生家長是這麼宣稱的啦!

雖然宣稱重考,但比起馬克思、哈柏馬斯跟紀登斯,寫小說有趣太多了。

老手自有門道,但生手也有生手的妙處。對我來說,寫小說幾乎沒有顧慮到什麼規則,沒特定的套路,寫到哪想到哪,就像在看不到邊的沙漠裡踢足球,我既興奮又慌張地追趕黑白球兒,生怕一個不留神球就讓大風一吹、滾沙一淹,跑不見去了。

最妙的是,要將球踢到哪,我還真不知道,只管著踢踢踢。

有些事,不著魔還真顯不出你對它的愛。

早上一起床,連牙都沒刷我就開啟計算機寫小說,寫到早餐跟午餐乾脆湊成一頓一塊吃。每寫一大段,我就用印表機印出來,欣賞作品變成「新細明體印刷」的樣子,完全就是欲罷不能。

不管健康專家怎麼舉證,夜深人靜肯定是寫書的絕佳時機。我一邊聽著音樂,一邊沾沾自喜原來自己也可以寫小說,而且看起來…好像還不錯嘛!

「你不要熬夜寫小說,對你的肝不好!」毛毛狗在電話裡提醒我。

「好好好。」我的注意力只在螢幕上。

「要熬夜寫小說的話,還不如熬夜唸書。」她憂心忡忡。

「好好好,不熬夜。」我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

整間房子只我一個人住,我等於是房子的王。

人類有個壞毛病,就是掌握了權力,卻沒有使用,等於沒有權力。

身為一個王,如果沒有行使王的權力,等於我不是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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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除非真的是陰雨天,否則我常常一絲不掛在三層樓的房子裡走來走去,當時迷上漫畫《第一神拳》的我還買了拳擊手套,光著屁股在屋頂上毆打水塔練習輪擺式移位。

碰碰碰碰碰碰碰!

「我就是…站在屋頂上的拳擊手啦!」我吹著手套上的白灰。

洗澡也是。

我絕對是光著身子進浴室,然後光著溼淋淋的身子出來,再拿掛在椅子上的大毛巾擦身體。除了出門覓食,我幾乎都是二十四小時進行人體光合作用,覺得什麼都不穿實在是太健康了。

「莫非定律」在我身上屢試不爽。

有幾次房子的女主人回到家,我正好在洗澡,她便迫不及待在浴室門口跟我聊天,跟我聊她此次出門雲遊四海的所見所聞。

「柯老師,你在洗澡喔!我回來啦!」師父宏亮的聲音。

「啊!靠…不,師父好!」我大吃一驚。

「哎呀,柯老師,我有拿幾個素粽回來給你吃喔,放在桌上。」

「太好了,我會吃的!」

「要趁熱吃啦,冷掉了就要用電飯鍋再炊耶,很費電。」

「好!我一洗完就會去吃!」

死定了我,我什麼都沒穿,要怎麼出去啊!

然而這種沒重點的家常對話可以連續進行十幾分鐘不停,而師父每次都杵在浴室門口跟我聊天,兩個人像在比賽耐力。看是我先出浴室,還是她腳痠先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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