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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我真服了。
找到指甲剪了。我就說帶了嘛,原來在書包的背面。
好傢伙,這個宿舍還不能用花灑,沒有水。
沖廁所的水也沒有,哦,不對,那個接牙杯那個洗漱的那裡有水,就是有點髒。
難搞,換宿舍嗎?其實他們走了以後在那個宿舍蠻好的,但我現在已經搬過來了,再搬回去好像也麻煩。
本來我考慮了一下,還打算買個風筒,好咯,退款去。
我還專門買了個Gd省內的,幸好他還沒有發快遞。
沒辦法咯,只能在更衣室洗澡了。
感覺蠻髒的,有點癢,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還是真的。
不過這家宿舍的環境確實不怎麼樣,設施裝置也是,那空調估計也好久沒用過了,一堆灰塵。
唯一一點好的就是靜,也沒有人吸菸。
但剩下的都是缺點。設施裝置不行,有蚊蟲這些,那個床墊估計也很髒,用不了水,空調也用不了,雖然說我不怎麼用。
md,真的感覺癢,這床墊也不知道多久沒換過,洗過,曬過。
今天也下雨了,不怎麼喜歡下雨。
中午沒怎麼睡覺,就2點後眯了一下,跟華哥聊天。
感覺還是比較有收穫的,聊了一些關於工作上的事。
最主要的就是人要活(客家話,醒目點意思),華哥就是一個很活的人。
他今年33了,跟他同年的浩哥現在一個月1萬多2萬,他自己雖然說一個月六七千,但他認識的人很蠻多的,有老闆,同事,朋友之類的。
他想去哪做基本上都有大幾千的工資,主要是輕鬆。
他過幾天還能去當一下合同工城管,在那坐著喝茶,出一下任務。
他以前也做過中介,但是他認識的人比較少,所以說就沒幹成。
還跟個老闆就相當於助理吧,什麼事都幹,也幫忙開車之類的。
這也是他認為很有前途的一份工作,雖然明面工資只有八九千一個月,但實際上一年還是混得到不少錢。
而且社會地位也不會低,逢年過節還有紅包之類的。
據他說,他有個朋友被他介紹過去當馬仔(跟班助理司機),已經在hZ市買房買車了。
他還推薦我去,因為他認為我也是一個很活的人。
我是有一點點,但歸根到底是有頭有尾,善始善終,打動了他。
真的說醒目還是他比較活,做事靈活,做手尾也乾淨,講話也好聽,不用老闆過多操心。
我的善始善終是我喜歡在做一件事的時候,特別是結尾跟老闆說一下,讓他知道你的進度。
和遇到的一些問題,而不是一味的埋頭苦幹,這點很重要。
華哥認為我醒目應該是換宿舍跟他說了一聲,包括我想從205換到202跟他一起睡,跟他解釋了。
而不是直接搬過去,當然也有啊叔的作用,要不是他老在那說:要給管事的說一聲,我也不會在微信上先說。
還有就是今天換到307,也跟華哥說了一句:說我要換宿舍,浩哥叫我不要告訴別人,我跟你說一聲,不用擔心我。
可能是這一點,讓他以為我很醒目吧。
思維很重要。不得不承認,讀過書的人跟沒讀過書的人是不一樣,哪怕他學不到什麼東西,但他有一個解決問題的思維。
像阿叔那麼呆板,也沒有什麼勇氣,還有兩個小朋友這樣註定很難成長起來,畢竟他也40多了。
今天下午跟經理去搬凳子談了一會,他的意見很中肯。
他是當兵的,後面出來做了救生員,機緣巧合下來到了客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