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68部分

商騙了,簽了一個顯失公平的協議,早知道這樣,我就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宣告本合同無效。我要是有現在這樣豐富的社會經驗,也不會上**的當。”

丁逸心道:“現在你的社會經驗也沒豐富到哪裡去,連表達一下內心的想法還用唱歌方式、念臺詞方式,《動物世界》方式,這麼多種方式都沒表達出來,還撞到桌上差點暈了過去,真是有夠笨,沒前途。”

話雖這樣說,但丁逸也發現了小安的一個優點:聽到他念的合同條款,丁逸回想起那個驚心動魄的晚上,與這些條款一一對應,覺得小安居然都按約定完成了。既把自己打倒在地,又把自己捱打的原因原原本本地告知了方然,並且擊打的烈度確在六至八級之間,未給自己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與合同條款相比,竟然是不差毫釐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劉勇現形了

看來小安這孩子,執行力還是蠻強的。雖然不夠聰明,腦子不大靈光,但執行力強就是他最大的優點,所謂一俊遮百醜。看來他是個可用之人,用他來對付對手,似乎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但想到合同條款裡說的,自己在合同裡,成了一個餅方,被人打得像燒餅一樣躺倒在地,實在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雖然最後自己還是勇敢地像油條一樣站了起來,追上了小安,並將他捅倒,讓他也像燒餅一樣躺倒在地,總算找回了一些面子,但最初像燒餅躺倒在地的,卻是他丁逸而不是小安。這讓丁逸覺得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

再想到由於小安嚴格執行了協議的約定,將自己被毆打的原因告知了方然,導致方然離開了自己並最終投入了郭林輝的懷抱。想到這裡,丁逸就恨得牙癢癢地。

小安雖說只是棋局中的一枚小小棋子,但這枚棋子起到的作用太壞了,使丁逸的棋局發生了一個徹底的逆轉,就是這個小兵,把丁逸從中軍帳裡逼了出來,讓他在外面風餐露宿,飢寒交迫,衣不蔽體,沿街乞討,出賣色相,這全是小安這個小兵造成的啊。

為了增大小安這個小兵的罪過,丁逸的心裡情不自禁地胡編亂造了一些情節,甚至所謂“衣不蔽體,沿街乞討,出賣色相”都出來了,將這些莫須有的大帽子硬是扣在了小安的頭上,以增加今後對他進行打擊的道義性,先站在輿論的制高點上。

“輿論工作還是很重要的。”丁逸在實踐中,一點一點地進步著,他又總結了一條寶貴經驗。

“你以為你這個小兵,過了河就能橫行霸道了?媽的,我出車吃了你。”丁逸看著對面的小安,心中暗想。

但現在是用人之際,可以用他來對付**,再進一步或許來對付劉勇,劉勇的幕後黑手,等等等等。最後是否要收拾他,看他的表現再說。

丁逸原來已經原諒了小安,但小安在背誦合同條文時,勾起了丁逸對那天的慘痛回憶,情不自禁又將小安恨上了,說明小安這個人太實在,關鍵時刻,不懂得變通的道理,看來他沒有成功還是有些道理的。

丁逸想起了,小安背的合同條款裡,似乎約定了甲方要給乙方提供餅方,啊呸呸,是丙方的資料,**提供了自己的什麼資料給小安呢?

他問了小安,小安據實回答,說是這些資料,是他的幾張照片。看得出來,這些照片都是偷拍的。

“什麼樣的照片?你怎麼知道是偷拍的?”丁逸問。

“是你和謝薇開房間的照片,兩人一起走進賓館大堂,還有一起從賓館出來的照片。我一直在想,你們不會是故意炒作,找人冒充狗仔隊,拍了照片,故意散播出去的吧?因為現在靠緋聞上位,也是一種手段之一。”

丁逸搖了搖頭:“我現在很當紅,沒必要搞這些噱頭啊,當然不會是我找人拍的。”

小安道:“著啊。所以我認為這是未經你們同意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