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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天才,他既然能給“大雞/雞市精品商場”親題場名,那這“大雞/雞市精品商場”自然是非同小可,值得崇敬啊。

但丁逸卻沒有注意到,這個王西之是“東西”的西,而那個古代著名的王曦之,卻不是“東西”的西。當然這麼表述,並不是說那個著名王曦之不是個東西,而是說他的那個曦,是晨曦的曦而不是東西的西,所以此王西之非彼王曦之,所以丁逸用不著倒吸一口涼氣。

但丁逸在粗看之下,卻被矇蔽了過去,以為這個王西之親題,那定然是那個王曦之親筆題寫的,所以才倒吸一口涼氣。

也難怪丁逸被矇蔽了過去,因為國人做這些以假亂真的事,已經做出了經驗,就像著名品牌糠師傅,會被人冒名為糠師博,或是糠帥傅,或是糠帥博,看起來很相像,但其實遠不是那麼一回事。再打一個比方,著名品牌雪B,被人冒名為雲B,或是雪D,總之很是神似。沒有經驗之人,那是極易被矇蔽啊,所以丁逸被這個“王西之親題”震到了,並不能說他沒見過世面,而是他經驗不夠豐富的原因,不懂得我國假冒文化的精髓,這是他成長過程中的小小煩惱,是可以被原諒的。

丁逸帶著小安和阿德在“大雞/雞市精品商場”裡逛來逛去,從一樓逛到了二樓,又從二樓逛到了三樓,希望能夠碰到謝薇。與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動出擊。所以丁逸才帶著小安和阿德在閒逛,雖然名義上是在閒逛,實際上他的眼睛也沒有閒著,就像X射線一樣,向著四周做著掃描,期望能捕捉到他的獵物。雖然他的眼光像X射線一樣炯炯有神,看上去非常拉風,但丁逸還是微微感到遺憾,心想他的眼睛要是真的能像X射線一樣,能穿透人的衣服,那才算是完美啊。

當然丁逸並不是一個貪心的人,所以他的要求並不高,他只希望能夠穿透年青貌美異性的衣服,至於其他閒雜人員所穿的衣服,丁總是沒有興趣看透的。

但僅僅這麼小的一個要求,在現實中還是無法得以實現,讓丁總在遺憾之餘,心中不免在想,如果科技再發達一些那該有多好啊,基因科學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在進行了一些基因變異的科研之後,將這技術應用到現實中去,這樣人們的眼睛就可以看透衣物,直接看到衣物下面裸露的身體了,這才是科技給人類帶來的進步嘛。

不過丁逸卻沒有想到,如果人類的眼睛能夠透過其他人所穿的衣服直接看到對方的身體的話,那麼衣服就起不到遮蔽身體的作用了,那時科技如此發達,說不定人類早就可以不用透過衣物來保溫防寒,人類的面板就可以自動調節溫度起到禦寒防暑並抵抗紫外線的作用,既然衣物達不到禦寒防暑的作用,又起不到遮蔽身體的作用,那麼穿衣服還有個屁用。

那個時候,除了會出現**社會以個人取代家庭成為社會的最小單位這樣出人意料的事情之外,還會發生一個令現代人類想不到的另一個變化,那就是那時候的人類都是光溜溜的一絲不掛,“衣服”這個名詞,就像“裹腳布”、“貞操帶”一樣,被扔進了歷史的故紙簍樂色堆。

既然已經沒有了衣物,那麼基因技術革命發明出的能穿透衣物的X光眼睛,自然也就沒有了用處,所以發明了X光眼睛,人類就不用穿衣服了,但人類如果用不著穿衣服了,那麼發明X光眼睛就沒有了用處,這就陷入了一個悖論之中。

就像歷史上有名的一個哲學問題“先有蛋還是先有了雞”一樣,本書也提出了一個深奧的哲學問題:“如果人類發明了能看穿衣物的X光眼睛,衣服起不到蔽體的作用,人類就不用穿衣服了,但人類如果用不著穿衣服了,那麼發明X光眼睛就沒有了用處,那麼請問,這種能穿透衣物的X光眼睛還會被科學家們發明出來嗎?”

這是一個多麼高深的問題喲!

可見本書除了給各位觀眾提供娛樂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