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戰艦上的那些雷達對敵機的探測能力是相當有限的,也就是說,大口徑高射炮很難在一個理想的距離上攔截敵機!
在江文翰發現了英國轟炸機群的時候,那個中隊的“蚊”式轟炸機距離第六特混艦隊不過20餘海里,距離執行雷達警戒任務的驅逐艦不到,在這個距離上,驅逐艦上的雷達能夠探測到任何一種飛機,可結果,這艘驅逐艦上的雷達只探測到了江文翰指揮的那批“遊隼”,卻沒有能夠發現英國的轟炸機!
這也正是英國飛行員敢於在近2000米的高度上逼近第六特混艦隊的主要原因。在以往與德國的戰鬥中,“蚊”式轟炸機的飛行員就已經發現,他們的轟炸機很難被德國的雷達探測到。而德國空軍使用的雷達與唐帝國海軍使用的雷達有很多相似之處,畢竟兩國在研製雷達時的合作很深入。就算唐帝國海軍使用的雷達更先進,可仍然難以在遠距離上發現這種全木製結構的轟炸機。另外,當時海面上空的天氣算是比較惡劣的,這也影響到了雷達的探測距離。從戰後唐帝國利用一批繳獲的“蚊”式轟炸機做的測試來看,在理想條件下,當時唐帝國海軍驅逐艦上裝備的雷達能夠發現20海里外的單架“蚊”式轟炸機,能夠發現30海里外的“蚊”式轟炸機群。可在惡劣情況下,這個發現距離肯定要減半,甚至減少一大半!而當時承擔艦隊主力防空任務的巡洋艦上裝備的雷達對“蚊”式轟炸機的探測距離也不會遠多少。
問題就在這裡,戰艦用於搜尋空中目標的雷達的探測距離肯定要比用來引導高射炮射擊的炮瞄雷達的探測距離遠得多。當時,帝國海軍的120毫米大口徑高射炮最大對空作戰距離可以達到8海里,可在惡劣條件下,引導120毫米高射炮作戰的炮瞄雷達對“蚊”式轟炸機的探測距離不會超過5海里。也就是說,艦隊的高射炮火力殺傷範圍減少了3海里多,也就少了3海里的攔截距離,少了很多攔截的機會。
第二次全球戰爭是一場系統對抗的戰爭,交戰雙方比拼的是整部戰爭機器的作戰效能,很少出現因為某一種,或者是某幾種先進武器而影響到戰爭的情況。比如,在戰爭初期,口木海軍就在航空兵的質量方面擁有優勢,可是口木海軍卻在航空戰術思想方面嚴重落後,結果空有那麼多先進的作戰飛機,最終仍然敗在了帝國海軍的手裡。而在美國參戰的時候,美國海軍擁有比唐帝國海軍更先進,更強大的航母與戰列艦,可結果仍然因為其系統作戰能力不如唐帝國海軍,最終被擊敗了。也正是如此,唐帝國海軍在整個戰爭期間,特別是在戰爭的初期與中期,很少追求片面的技術優勢。直到“遊隼”,“獵鷹”問世之前,唐帝國海軍的戰術戰機的效能都不是世界上最好的。而“湖”級航母也只是與美國的“埃塞克斯”級持平,“新省會”級在改進之前,其好幾項效能還不如美國海軍的“依阿華”級戰列艦呢。唐帝國海軍重視的是艦隊的整體作戰能力,以及先進的戰術思想。也正是如此,帝國海軍才能夠在戰場上擊敗兩個強大的對手。
可“蚊”式轟炸機卻幾乎成為了一種左右了戰役勝利的武器。如果按照基本設計來說,“蚊”式轟炸機算不上是一種先進轟炸機,這是英國人在缺乏鋁材的情況下,因為戰爭的需要而搞出來的一種廉價的轟炸機。可結果,“蚊”式轟炸機在戰場上的表現卻讓人大跌眼鏡。從23年開始,德國人就首先嚐到了這種轟炸機的厲害,更準確的說,是“蚊”式轟炸機給德國人制造的麻煩。現在,帝國海軍也總算是嚐到了“蚊”式轟炸機的苦頭了。至少對谷甄雲來說,眼前的這些情況是他所沒有想到的。按照以往在太平洋上的作戰經驗,第六特混艦隊獲得了兩個中隊的“遊隼”的掩護,這足以抵擋住上百架轟炸機的攻擊了,可是眼前,連不到20架的敵機都沒有能夠成功的攔截下來,那還怎麼保護第六特混艦隊的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