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是全面鋪設的,不存在重點防禦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使用500公斤的航空穿甲彈,很有可能無法威脅到“蒙大拿”級戰列艦。在此情況下,帝國海軍啟動了緊急研製計劃,要求幾個兵工廠儘快拿出更好的炸彈出來。
最好的辦法自然是改進炸彈設計,在儘量保證不增加重量的情況下提高穿甲能力,這樣才能夠使當時海軍大量裝備的各式轟炸機使用,而不存在著改進轟炸機的問題。可是當時根本就沒有時間設計新的炸彈了,特別是在“蒙大拿”級戰列艦服役之後,海軍意識到“新省會”級很有可能不是“蒙大拿”級的對手,而要幹掉這種變態的戰列艦,還是得依靠轟炸機。在此情況下,海軍採用了青島兵工廠提交的辦法,即透過放大的方式,製造出一種更大的炸彈,臨時滿足對付“蒙大拿”級戰列艦的需要。而這就是在七月底才送到巴拿馬的800公斤級航空穿甲彈。測試證明,這種炸彈可以穿透至少300毫米厚的水平裝甲,足以對付“蒙大拿”級戰列艦了。當然,對付裝甲薄弱許多的“埃塞克斯”級航母,以及美國正在建造的“中途島”級航母都不在話下。
500公斤級航空穿甲彈對付“埃塞克斯”級航母已經足夠了,大量的實戰證明了500公斤穿甲彈對航母有著絕對的殺傷力。少帶300公斤的彈藥,就可以多帶300公斤的燃料,或者是減輕飛機的重量,提高了飛機的機動效能,並且使最大速度高出了十幾節,這算是不錯的選擇。如果真要讓張鼐鼎選的話,他寧願多掛一枚500公斤級的航空穿甲彈,也不願意用更重的炸彈。不過,在俯衝轟炸的時候,同時投下兩枚炸彈的意義並不大,炸中了,一枚炸彈就足以讓航母失去戰鬥力,炸不中,投兩枚也是浪費,而且投兩枚炸彈的話,需要改變轟炸戰術,轟炸機俯衝的時間段也更長,第一枚炸彈的投擲點更高,這些都對轟炸沒有好處,所以當時大部分轟炸機飛行員只在執行對地轟炸任務的時候才帶多枚炸彈,而不會在執行對海轟炸任務的時候掛一枚以上的炸彈,最多就是帶點小炸彈,以擾亂敵人的視線,對付敵人戰艦上的高射炮而已。
機群出發後,張鼐鼎沒有等後面的江文翰,他們倆人搭檔了好幾年,而且“遊隼”的巡航速度比“獵鷹”快得多,這次的作戰半徑又只有300海里左右而已,江文翰甚至可以一路高速飛行,不需要害怕沒有燃料讓他返回航母。
六點不到,江文翰率領的護航戰鬥機群就飛到了前面去,很快,另外兩支特混艦隊的護航戰鬥機群也超過了張鼐鼎的轟炸機群,而另外兩支轟炸機群則在後面不遠的地方跟著張鼐鼎向美軍艦隊飛去。
雖然這次只出動了艦隊裡三分之一的戰鬥機,可其數量已經相當巨大了。美軍只有一個特混艦隊,如果沒有改變艦載機的搭載比例的話,也就最多隻有108架戰鬥機,數量上與護航戰鬥機旗鼓相當。另外,如果美軍的指揮官想到要攻擊第三艦隊的話,就不可能把所有的戰鬥機都用於艦隊防空,必須要留下一部分執行護航任務。轟炸機群到達的時間是天亮後不久,如果美軍沒有提前讓戰鬥機起飛的話,那麼就無法在轟炸機群到達之前擁有最大限度的防空能力。綜合這些情況,實際上護航戰鬥機的數量佔據了上風。
“上校,我們是不是飛得太快了一點?照這速度,我們在六點二十分就要到達美艦隊上空了。”
“那就降低速度,確保在天亮後才到達,免得過早進入美艦隊的炮火打擊範圍。”張鼐鼎也不想笨到去與美軍的戰鬥機比高低。“聯絡其他機群,都降低速度,跟著我們飛。還有,與江文翰聯絡,給他十分鐘的時間奪取制空權,不然,他那個頭號空戰王牌的帽子就可以交給安士樂了。”
導航員笑了起來,現在江文翰與安士樂的競爭已經到了白熱化的階段。在攻打古巴的時候,因為第一艦隊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