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正是在這裡,自戀一事悄悄完成了它的進化或者說現代化自戀不再只是某種詩意的自我整體描述,它也可以笛卡爾式的拆解分析甚或置放到顯微鏡下凝視;它不再只是純粹美學的,還可以是生物學乃至於力學工學的;它不再是靜止的、完成的,還可以是鍛練的、雕塑的、自強不息一直實踐下去的(記住,宗教的某一面定義,便是一種終身不懈而且永不完成的實踐);它不再只是某個人的異稟、某種天賦的禮物(或姐冗),還是可欲的、可追逐的,是有為者亦若是,也因此它還能蔚為風氣,如火燎原般流行開來。
山德斯自己解釋《第一死罪》這個書名的意思,說是驕傲,這個用詞因為太意識到基督教的傳統教義而不盡準確(驕傲之所以成為不救之罪,唯有在宗教裡,因為它意味著僭越),也可能因為彼時的方興未艾,讓身處其中的人一時還來不及看清楚想清楚。今天,我們有更多的例項更多的經驗,還有一個冷靜可回身的視野,這個致命死罪的真正名字是自戀‐‐歡迎你,我們正杵在這樣一個自戀的時代。
愛上自己
自戀是個直言不諱的用詞,自我戀愛、絕望無比的愛上自己,再沒剩餘再沒力氣分一點給他人了,註定得孤獨。它因此和自私長得很像,但內在的情感基礎大不相同。我們曉得,戀愛其實是無私的、奉獻的,把全世界所有的好東西都捧到所愛的人跟前,這裡,要命的只是,這個人偏偏是自己,他無私的、奉獻的對待自己,匍匐在自己腳前願意為自己一死,因此,它遂遠比自私悲傷可同情,像染上某種不愈的疾病,可另一方面它也遠比自私更執拗更不可商量更&ldo;自私&rdo;。自私的人通常理性計算,自戀的人卻高熱而且狂暴;自私的人個個膽小怕死,自戀的人卻明顯有自毀的傾向,如同所有的戀愛中人,他真正懼怕的是蒼老(意即身體戀愛功能的一夕喪失)而非死亡,事實上,他往往就把死亡握在手上時時拂拭,千方百計找機會用它遞送出它,死亡是武器,也像《聖經》裡貧窮寡婦手中那兩枚小錢,是最後也最神聖的禮物。
惠特曼的詩說:&ldo;是否這樣?你我在此孤單相聚?&rdo;問題是,當這個&ldo;你&rdo;其實就是&ldo;我&rdo;時怎麼辦?究竟要如何使之顯像、現身、獨立,好讓&ldo;你&rdo;&ldo;我&rdo;可以在此孤單相聚呢?這正是在一個大自戀時代之中鏡子的必要及其遍在的理由,它正是這個降靈的神聖工具,把&ldo;你&rdo;從我之中分離釋放出來,於是,這麼奇特也這麼噁心的詩句才可以成立:&ldo;我啊,你真是美麗無匹……&rdo;
殘缺的新宗教
我們究竟是怎麼蜿蜿蜒蜒一路走到這樣的時代來呢?這是個一言難盡但其實很值得好好追索的大哉問題。用波赫士的話來說,這是&ldo;一系列數不清原因的結果和一系列數不清結果的原因&rdo;;本雅明則會講:&ldo;這是一個在長時段中發生的程式。如果我們只把它當作&l;傾頹時代的徵兆&r;,甚至是&l;現代性傾頹&r;的徵兆,那就犯了大錯,這毋寧是一個具有數世紀歷史的力量所形成的現象。&rdo;這裡,我們只嘗試其中一個重要視角,那就是宗教信仰。
自戀,是我們這個宗教式微時代的準宗教,以健身房為廟宇,以鏡子為神壇,做為宗教信仰不再的補充,也可以直接視為宗教信仰的殘缺形式在宗教信仰逐步退潮這幾世紀的掙扎時光中,人也逐漸發現自己失掉了一部分空白了一部分,這裡指的不是諸如人們不禱告了不上教堂這類特定行為的消失,而是說在人們恍若無事依然出生、成長、戀愛、蒼老以及死亡的不變過程中,因為某種情感的無法附著,某種意義的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