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多少有些髒,也不是太大的問題。時間還只是凌晨3點半。喝上兩瓶啤酒的話或許還能睡上3個小時。
雪平踢開腳邊的垃圾,走到冰箱跟前。開啟冰箱門,冰箱裡面的燈亮了起來,如同間接照明般照亮了房間。
牆上貼著一張畫。
那是留給我的僅有的回憶‐‐鮮艷的紅色圖畫。
2
沒有比&ldo;推理小說&rdo;更無聊的小說了。
為什麼?因為從開始讀的時候起就已經可以猜出結局了。
肯定能破案。
肯定能找出兇手。
而且,真正的兇手肯定一開始就登場了,肯定是個很重要的角色。
伏筆總是讓人感覺到是特意的安排,只要是稍能讀些書的人一定能從這一伏筆中推測出真相。
第一個登場的可疑人物總是用於&ldo;誤導&rdo;讀者的符號,總是變成第二起、第三起兇殺案的受害者。
讀者們一般都很保守,總是希望作家恪守&ldo;公平&rdo;。他們說&ldo;讓我們在公平中欣賞作品&rdo;、&ldo;讓我們在公平中發現驚奇&rdo;。
比如&ldo;範達因的推理小說二十誡&rdo;。
比如&ldo;隆納德&iddot;諾克斯的推理小說十誡&rdo;。
讀者希望看到的總是意料中的&ldo;出乎意料的大逆轉&rdo;,與此同時,卻說一切必須是&ldo;真實&rdo;的,或者讀者代言人的編輯這麼說。
是嗎?
比如。比如,只在第三章的第2節中&ldo;比如&rdo;這樣的敘述特別多,這並非偶然。這是有意圖的。雖說是有意圖的,但是,是什麼樣的意圖,我並不一定會在最後做出詳盡的解釋。也許會,也許不會。現實常常就是如此。就像日本政府沒有解釋為解救在伊拉克的日本人質做了怎樣的努力,就像三菱的fo公司沒有解釋自己銷售的車輛有什麼樣的缺點。說到解釋這件事,大多數的情況是,只有認識到沒有做出充分解釋時才有&ldo;真實&rdo;可言,才是人們都十分推崇的&ldo;真實&rdo;。解釋,總是按照解釋者一方的需要來進行的,只說對自己有利的一面。有時還會撒謊。如果有人認為這是&ldo;不公平&rdo;,那就悉聽尊便,不過,這樣的人,在現實世界中基本上只能成為敗犬。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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