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模樣。 在詹姆斯的“作戰地圖”上,贖金紙幣使用的區域漸漸顯露出來了。最密集的是曼哈頓上城區的雷克星頓路,以及德國人集居區約克維爾。詹姆斯親自走訪了每一位經手人、銀行職員和商店收銀員。大多數人不記得持幣者的模樣,而記得的人所描述的卻相差無幾:白人,中等個子,藍眼睛,瘦削的臉型,高顴骨,尖下巴,穿深色上衣,戴軟氈帽,帽簷壓得很低。當時的著名漫畫家簡蒙·巴里曼根據這些描述和約翰·康頓博士的記憶,為該嫌疑人畫了模擬像。 1933年11月26日,洛意斯·謝里丹影院票房的西西·芭小姐收到一張5美元的贖金金圓券。當時的電影票是55美分一張,影院一般很少收到金圓券。就在西西·芭遲疑的那一刻,一個濃厚的德國口音說:“怎麼呢?這是金圓券。”接到西西·芭的報告後,詹姆斯·棼在開映之前趕到洛意斯·謝里丹影院,但直到電影散場,那個座位還是空的。 從1934年1月起,就再沒有人見到過5美元的贖金紙幣。這一年的6、7、8三個月,沒有任何關於贖金鈔票的報告。直至9月,10美元和20美元的又重新開始在曼哈頓和布郎克斯出現。 1934年9月15日,星期六,晚上10點左右,一輛1930年的深藍色道奇轎車來到雷克星頓路和127道交界處的一家加油站,車主掏出一張10美元的金圓券付5加侖汽油錢共計98美分。加油站的工人瓦爾特·萊爾怕這張面值不算小的鈔票是假幣,便順手把道奇的牌照號碼寫在了紙幣邊上——。 9月17日,布郎克斯的科恩交易銀行將這張鈔票連同另一張10美元的贖金金圓券一起交到了紐約警署。 詹姆斯·棼馬上透過紐約市機動車輛管理處查到,深藍色道奇轎車的車主名叫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男,35歲,木匠,生於德國,無犯罪記錄。赫普曼的家庭地址是布郎克斯東222道1279號,離約翰·康頓博士與“墓地約翰”第一次見面的林坪公墓僅隔六個街區。房子坐落在222道和一條步行小路尼旦巷相交的街角處,赫普曼和他的妻子安娜及九個月大的兒子租住二樓,另有兩家人合住一樓。 9月18日這一天,60多名便衣警探從早到晚在赫普曼家附近轉悠。他們將要逮捕布魯諾·赫普曼,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但在行動之前,警方想搞清楚赫普曼是否攜帶槍支等武器。 第二天,9月19日,星期三,早晨8點15分,赫普曼從房子裡走出來。他看上去確實有點像簡蒙·巴里曼所畫的嫌疑人,亞麻色的頭髮上扣一頂軟氈帽,體重大約180磅左右。赫普曼穿過尼旦巷,從對過的車庫裡開出那輛深藍色道奇,三輛黑色轎車立即緊緊尾隨。行至東萃孟街附近,當深藍色道奇跟在一輛笨重的清潔車後面緩緩行駛時,警探們跳出黑色轎車,將深藍色道奇團團圍定。 據說當時布魯諾·赫普曼的反應,只是怔怔地看著幾位警探,然後按照他們的吩咐,機械地將道奇車駛到路邊,停靠、熄火。警探們沒有從赫普曼的身上和車裡搜出槍支,但卻在他的皮夾子裡找到又一張20美元的贖金金圓券。在警探們的再三追問下,被這一系列突發事變搞得驚慌失措的赫普曼語無倫次,怎麼也講不清楚這張鈔票的來歷,這更使警方相信他們抓對了人。 作家諾爾·貝恩在其所著《林勃綁架案》一書中指出,就當時的情形而言,布魯諾·赫普曼唯一的疑點就是用了一張贖金紙幣,但這並不構成犯罪。詹姆斯·棼和警方其他辦案人員後來承認,在拘捕赫普曼時,“他們已經認定赫普曼犯有綁架殺人罪”,所以他們接下來的工作並不是試圖確定赫普曼是無辜還是有罪,而是如何證明他有罪。
赫普曼有罪(7)
畢竟,這件萬眾矚目曝光率極高的案子已歷經兩年有餘,而且隨著贖金鈔票的越花越少,破案的希望也愈加渺茫,警方所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然而,不少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