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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接著,梁勝天用抹布將屋內物品、地面擦了一遍,還找出楊春杏的通訊錄,把記有周平號碼的那一頁撕掉。

到了汽車站,周平告訴梁勝天,買了去廣州的長途客車,“先走了再說吧,管他去哪裡。”梁勝天說。周平又告訴他,只取出了1萬元,那本有幾十萬的存摺是假的,“這個娘們把我們騙了。”他忿忿地說。他分給了梁勝天5000元。沒有得到傳說中的幾十萬,梁勝天有些洩氣,然而也只能如此了。

兩人逃到廣州後,周平建議再勾引一個富婆實施搶劫,梁勝天不同意,他不想再冒這個險了。“唉,這輩子是徹底完了,即使不被抓住,也將過一輩子不見天日的生活。”梁勝天失聲痛哭。這次犯下命案,讓梁勝天心情灰暗到了極點,晚上,他趁周平睡著,一個人逃亡了,兩人從此各奔東西。幾天後,惶惶不可終日的梁勝天潛回熟門熟路的A市,過起了隱居的生活。然而法網恢恢,他們最終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

十、尋女兒記3(1)

早上起來,昨晚上的夢仍在腦海裡若隱若現。李如春感到奇怪,為什麼會做這樣的夢,如果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她夢見的應該是找回了女兒,為什麼反而是女兒從她眼前離去?

她努力地回憶那個夢,覺得那個夢境很熟悉,不僅是那家夜總會,還有那郊區的樹林、菜地、草垛,像是都見過。到底在哪見過呢?

想了想,她認為有必要去找找那家夜總會,也許真的有那家夜總會呢,要不怎麼覺得熟悉?也許女兒真的被藏在了那家夜總會里,是女兒託夢向她求救哪。那家夜總會應該就在吉都市。

匆匆吃過早餐,李如春駕上車又出了門。

一天的開始是城市最熱鬧的時分,經過一夜睡眠甦醒過來的一切,不僅僅人,包括車輛,還有高樓、街邊的樹木,都是那麼的興奮,在大街上喧譁,整個城市變得沸騰。李如春很久沒有這麼早上街了,自從丈夫在吉都辦起了公司,她就從單位辭職了,回家當起了全職太太。當然,她也還保持著起早的習慣,只是不再頂著晨風、迎著朝陽湧入街頭,為了生活而奔忙。她過的是淋淋花、做做早餐、美美容的舒適日子。她已經不習慣了這麼早上街。一時間她感到有些暈眩,有些不知所措,駕起車來手忙腳亂,幾次掛錯了檔,差點跟別人的車撞上了,無端被一個粗魯的計程車司機罵了句“找死呀”。

李如春隨著車流進入了吉都大道。這條城市的主幹道,此時更是像一條奔流的大河,她感到自己像是被淹沒了,前後左右都是車,看不到邊,就像掉進了長江一般。她要一邊開車,一邊觀察兩旁的建築,簡直戰戰兢兢,不敢加快,也不敢放慢,更不敢超車,如被車流推著走一般。

當豪門夜總會映入她的眼簾時,她驚訝得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它與她夢境裡的夜總會一模一樣,真有這麼神奇的事?一定是女兒託夢給她了!

到了夜總會門前,還是在大道上,她就把車停下了,害得後面一連串急剎車,她才意識到剛才是無意識的動作。她急忙重新發動車子,在前方路口掉頭,轉進夜總會門前的停車場。

由於是上午,夜總會還沒有開門,李如春只好等待。她一邊溜達一邊思考,如何在這裡把女兒找出來。對這家夜總會,她多少也聽說過,它是全市最大最豪華的夜總會,夜總會的老闆如果沒有背景、沒有勢力,是辦不起來的,明著問他們要人的話,他們肯定是不會交出來的,自己也鬥不過他們;如果自己暗地裡尋找,這麼大個地方,又怎麼找?他們會讓她進去找人?

就在李如春一籌莫展時,夜總會的大門開啟了,幾個人走了出來,李如春一看,頓時血湧腦門。這幾個人中的一名中年男子,個頭中等,肥頭大耳,眼大如鼓,小平頭,身著黑色大麾,與她夢裡的那名男子一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