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五月,他奏進的文章令康熙皇帝十分不滿意,指斥他假冒道學,不能表率翰林,將他降為通政使司通政使。當年十二月,李光地重新被擢升為兵部右侍郎。 [12]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李光地又擔任會試副考官,並與侍郎博霽、徐廷璽以及原任河督靳輔視察黃河工程情況。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李光地奉旨提督順天學政。當年四月,李光地的母親離世,按照禮制李光地需解職回鄉喪居以盡孝道,稱為丁憂守制。康熙皇帝頒下諭旨,稱:“提督順天學政關係緊要,李光地特行簡用,可在任守制。”李光地接到諭旨後表示:“臣蒙荷聖恩,怎敢不以殘喘自效?”不過,他還是提請康熙給予九個月假,讓自己往返治喪。 [13]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服喪期滿,康熙命其官復原職。次年,授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順天督學。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因“居官優善”、“清廉”,遷任直隸巡撫。在任期間,李光地很好治理了當地水患,得到康熙帝褒獎,不久被拔擢為吏部尚書。 [14]康熙四十年(1701年),主持治理永定河的河務工程順利竣工,獲得了康熙手書“夙志澄清”匾額及御製永定河詩、御服衣冠等賞賜物品。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給事中黃鼎楫、湯右曾等人合疏彈劾李光地撫綏直隸災民不利,不將災民逃散情形據實陳奏,請求朝廷嚴加處分。八月,御史呂覆恆劾奏李光地處理秋審事宜任意斷決,給事中王原又頦奏李光地薦人不當。但是,這些非議大多遭到了康熙帝的否決。在吏部尚書任上,李光地對兵制、官俸、蠲免錢糧等方面屢有建言。 [15]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吏部接到康熙諭旨:“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優,著升為文淵閣大學士。”這樣,年過花甲的李光地正式登上了相位。 [16]
晚年生活
康熙四十九年(1711年)後,李光地數次上疏請求休致。而晚年的康熙因立儲不當之事心中鬱郁,身體多病,對李光地這位老臣很是眷戀。他慰留李光地道:“見到卿的奏摺,朕心中慘然。回想當年一班舊臣,今已杳然而去。像卿這樣的,不過只有一二人還在朝中,現今朕也老了,實在不忍再多說什麼。”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