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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4部分

走到繁華的街上,蕭奇看到了計程車停靠點標牌下,起碼有二十多個人在等待,不少還是一家三口,但此時卻還沒有計程車過來。

香港地方小,人口多,計程車也是經常供不應求啊。

未來幾年的時間裡,內地也是這樣,而且早晚上下班高峰期的時候,一車難求的情況就更嚴重,所以後來嘀嘀打車、快的打車才會迅速的發展起來。

不過在香港,嘀嘀打車和快的打車卻不能解決問題,因為他們的計程車和使用者比例,比起內地更誇張。

而香港政府也不可能無休止的發計程車牌照,否則交通擁堵就會很麻煩。

管理這麼一座城市,要應付各種各樣的問題,還真是難啊!

等一等!

蕭奇的腳步驀的停了下來。

未來在紐約、倫敦這樣的大城市,就出現了一個公司……準確的說是一款軟體應用,來解決這種問題啊!

而且這款軟體成就的公司,可是被譽為下一個有可能成為市值超1000億美金的超級明星公司!!(未完待續……)

第二二七一章 下一個市值超1000億美金的公司

Uber!

沒錯,就是美國加州舊金山的打車軟體公司Uber。

一開始Uber只是在舊金山運營,其運營模式可以說是先進,也可以說是奇葩。

原因很簡單,並不是說Uber沒有自己的運營汽車團隊,和別的司機們簽約。

而是在於Uber簽約的那些司機和私家車,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運營資質。

運營資質這個事情,相信大家都懂,那就是政府發給一家公司拍照,允許你有在公路上進行載客運營的資格,也就是計程車業務。

沒有這個運營資質的汽車,那都是不合法的。

畢竟人家從政府手裡購買一張拍照,可是少則二三十萬美金,在紐約這樣的超級大都市,一張拍照可是80多萬美金!

你沒有花錢獲得運營資質,就上前去和人家的計程車競爭,這叫什麼?

在華國就叫野的,完全的是要被警察抓的,而且要罰款扣車,處罰嚴重得很。

但美國法律的一個奇葩之處就出來了,那就是他們默許私人載客,特別是在擁擠時間段和擁堵路段,更是提倡用這種方式來減少交通擁堵,減少能源浪費,為人們的出行創造良好的條件。

至於怎麼區分是順道載客、怎麼區分是惡意競爭,在美國法律上面卻沒有很明確的規定,甚至於美國的地方政府會刻意的迴避這個問題。

蕭奇就知道,前世芝加哥的市長就公然號召民眾使用Uber,完全的就佔偏了位置。

因為相比起城市超級大擁堵惹來的損失和麻煩,區區的私家車載客,根本就算不得什麼。

甚至於美國的車險規定,私人車輛不能用於商業載客用途。否則就會面臨取消保險的懲罰。——但在實際生活中,哪家保險公司敢這麼做,絕對會被所有的輿論給直接炮轟!因為在大家的心裡,私人商業載客是一種很好的緩解交通、減少資源浪費的做法!

因此保險公司也採取的是默許政策,即使是Uber發展到那麼大的程度,也沒見他們對上百萬的Uber司機們的車子下手。

Uber抓的就是這個漏洞!

他們無論簽約的高階訂製叫車服務。比如寶馬、賓士、奧迪、凱迪拉克等等;還是一般的低廉叫車服務,司機都是普通人,不用你有資質。

你只要透過了Uber公司的幾項稽核,簽署了協議之後,就能加入Uber的陣營,開始在路上承載客戶們賺錢。

由於沒有各種各樣複雜的規費,就算加上了Uber20%的收費,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