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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知道我是誰

的人起到震懾的作用,可轉念一想。

有些人還會鋌而走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盜墓之事,古今不絕。他們明明知道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他們還是冒著生命危險去盜墓。”

劉章側躺在草蓆上,有些事確實想不通。

若是在亂世,還可以理解。在那種環境下生存更艱難,他們盜取墓中之物是為了活命。

可現在處於太平盛世,只要他們很勤勞。

至少不會捱餓吧,也許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

底層的百姓生活確實很苦,這也不是他們犯罪的理由。

就比不久前抓住的那幾個盜墓賊,看他們挺壯實的。

就是去縣裡打工,多少能賺點錢吧。

拖欠工錢還不至於,因為有律法的保護。

欠錢者不還,不僅要被杖責,還要限期還錢。

漢朝的律法有些方面是很嚴苛,但也保護了個人的利益。

所以不存在老闆欠工人的錢,他們承擔不起懲罰。

若真的這麼做了,他們別想在周邊區域做生意。

他們所作所為,會以告示的方式公之於眾。

劉章還是有點想不通,為了盜墓不僅連累了自己。

還害得全家跟著受罰,這麼做真的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