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什”,意為羊絨之王。沙圖什做成披肩之後重量僅一百克,揉在一起能穿過一個戒指,傳統的皮毛商人用這種方式來檢驗沙圖什是否貨真價實,而其價值可與一輛中級車媲美。
身為mit的博士生,他酷愛研讀科學史,對重大工程與科學進步頗有研究,但這沙圖什披肩怎麼做,他還真無法想象。世上的商業總是有一種慣性的,以拿破崙皇后約瑟芬為代表的歐洲貴女喜歡來自克什米爾的款式,她們懂得這種產品的來龍去脈,所以會消費,如果你做的沙圖什披肩不是克什米爾人做的樣式,說不定就不暢銷了。一念及此,他又轉變了主意,先收集羊皮,再奔赴拉薩,也許那裡有印度來的皮貨商,跟隨這些皮貨商去克什米爾學做披肩,至少要看一看款式,仿製一下,然後親自赴歐洲銷售。
經商之路艱苦啊。
晚清,正是中國最暗無天日的年代,他一個人既無力改變現實,也沒有那麼高尚的願望,去歐洲做一個商人吧。
三隻大灰狼吃飽了,只是朝人類惡狠狠地吼了兩聲,沒有去追,更因為人類根本沒跑,有粒子束槍在手,這些惡狼在他眼中跟吉娃娃也差不多。
他登上一個小山坡,極目遠眺,找到了一群藏羚羊的身影,在手持裝置上標記之後不疾不緩的往羊群走去,這裡是青藏高原,“跑”這項運動最好別做,就算要做,也是適應多日之後才嘗試,而不是現在。
終於接近到了可以射殺的範圍,等到四十米左右時,一些藏羚羊開始警覺地逃離,獵手手中的粒子束槍口噴出紫色的細小光焰,並伴隨著“噗嗤噗嗤”地破空聲,由於粒子束是電加速模式,沒有火藥槍彈那麼猛烈的爆發力,所以後座力並不大,獵手得以輕鬆地連續點射。在藏羚羊的一聲聲慘叫中,羊群終於明白大災星來了,紛紛撒蹄狂奔,而此時獵手已經打出了10槍,8槍命中,7只藏羚羊倒地,1只負傷後仍然有逃竄能力,一場獵殺以7這個數字結束,最後一隻藏羚羊跑出百米之外。
戰果不好也不壞,反正夠他忙活一陣子了。他把蘑菇帳篷在上風口展開,然後把獵到的藏羚羊拖到下風口作業。所有的紡織不外乎把羊絨紡成紗,再紡成線,再織成各種衣物,所以他只要把輕巧地羊絨剃下來就ok了,雖然羊肉也值錢,但他一個人卻帶不了那麼多,只好便宜了狼群或者禿鷲。
先前提到過的萬用瑞士軍刀派上用場,他將可變幻的一頭設定成電動剃刀模式,然後就可以給藏羚羊去毛了,速度很快,他看了看定位儀上附帶的時鐘,兩分鐘就能搞定一隻。
第二個步驟就是將羊皮剝下來,做成包袱,好將羊絨放入其中。此時,瑞士軍刀鋒利的一面派上用場,這把奈米級超級利刃很輕鬆地勝任剝皮的工作。
當他把羊皮剝下來時,禿鷲來搗亂了,獵人毫不容情地射殺了這些來早了的客人,免得它們弄髒羊絨。
除去禿鷲的威脅之後,他開始實施第三個步驟——用分子分離器將羊皮乾燥,抽溼是分離器的基本功能,而用強紫外線照射滅菌僅需要二十秒便使羊皮進一步可用。
經過抽溼與滅菌的羊絨放入羊皮包袱,擱在帳篷邊,剝皮者又去進行下一步的工作,如此迴圈,在不到10分鐘的時間裡,居然就收拾好了這7只藏羚羊,看來獵殺環節才是短板,因為羊群跑遠了,追擊要費不少時間。
收集完羊絨之後,他又抽取了第二個包袱,這一次是用來放置風乾的羊肉。他已經想到了,利用分離器輻射能燒熟羊肉,吃飯已經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沒有水源。對了,分離器在抽溼的過程中顯然獲得了少量的蒸餾水,這些水維持一個人的生計也夠了。
唯一沒有用上的裝置居然是zippo打火機。
第1章 危險分子的去向
在22世紀,所謂毒販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