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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你們家得罪過什麼人?”

到底是混跡官場幾十年的人,一下子就追溯到了根本點,心急如焚的張偉聞言也稍稍冷靜,一邊仔細回想各種狀況,一邊說道:“姨姥爺,我們家除了生意方面得罪過李旺亮和錢衝,基本上就沒和人發生過矛盾。”說話間又解釋了李旺亮和錢衝的身份。

張偉仔細的分析,李旺亮應該不可能,雖然他有些小下作,但從長期觀察來看沒這種魄力這樣冤枉人,那麼剩下的最大可能就是錢衝!

“是錢衝,你們家被他誣陷了!”楊志峰道,他的看法和張偉的完全一致,又接著說道:“只是物證有愛國指紋,非常難辦啊!”

物證上為什麼會有父親的指紋?張偉皺著眉絞盡腦汁回想,突然,他的腦海裡閃過了孫鶴飛說的一句話“刀上面有你的指紋”,刀,對,關鍵是這個物證——刀!

張偉漸漸的有些眉目,據孫鶴飛派來的人說,整個物證上只有父親一個人的指紋,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一般就算新刀還會沾染賣刀老闆的指紋,怎麼可能就父親一個人的指紋?隨後他腦中閃過了上午一幕,那十九二十歲的青年說買到了文物刀的事——真相已經浮出水面!

只要能找到這個青年,萬事都能迎刃而解!

沒有任何猶豫,張偉把剛才想到的事情說了一遍。

程琳止住了哭泣,補充道:“今天上午確實有這麼回事,小偉一說我想起來了,那小青年挺怪異,大熱天還戴白手套。”

楊志峰面露微怒,冷聲道:“居然有這樣的事情,你們不用著急,我打個電話給分局局長張萬兵,讓他壓後兩天移交檢查機構,趁這兩天把那小青年找出來!”

聽到姨姥爺肯出面幫忙,張偉總算鬆了一口氣,又聊了一會,這才起身告辭。

……

第二天一早,張偉跟著母親來到灣區分局探望被抓的父親。

按照在司法實踐中,在未經法院判決,且判決未生效之前,一般是不允許家屬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親朋好友去看望的,只允許律師在經得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的授權委託之下可以探望,但張偉家請黃所打了招呼,這種小事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張偉和母親走進了公安局。

“也不知你爸昨晚睡沒睡好。”程琳紅腫著眼道。

張偉嘆了口氣,母親昨天哭的太厲害,晚上可能也沒睡好看上去精神憔悴,他安慰道:“應該睡好的,公安局不會不講人性。”

只是,現在是94年,遍地黃金的同時還有各種黑暗不公正。

在張偉和母親說明來意後,眼前這個刑警隊副隊長包炳星一口拒絕道:“不可能,不能見犯人!”

什麼犯人?還沒判案前只能稱作犯罪嫌疑人好不好?張偉非常的不滿,但也知道不能太計較,低聲下氣道:“警察伯伯,讓我和我媽見一下我爸,求你了。”

程琳也面露哀求的神色。

包炳星不耐煩道:“你們煩不煩?說了不能見就是不能見!”

張偉有些氣憤,黃所都和你們大隊長打了招呼,你還這樣為難我們?

就在一籌莫展的時候,孫鶴飛來上班了,他從外面跑進來,看見現場這種狀況道:“來了?走,跟我進去。”

總算能見到父親了,張偉打心眼兒感謝孫鶴飛解圍,但還沒來得及開心,包炳星陰陽怪氣的聲音又傳來了,道:“孫大隊,你官大的了,這種違反國家法律的事都敢做,不怕掉了烏紗帽?”

孫鶴飛的腳步一滯,回頭笑道:“老包,別這麼嚴肅嘛,家屬想見嫌疑人也屬情理之中,賣我個面子。”

張偉在一旁緊鎖眉頭,這副隊長怎麼一直為難自己家?還是因為和孫鶴飛不合?不,一開始就為難了,絕對不是和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