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煜,去把李雲龍喊過來。”
旅長突然說道。
寧煜詫異地問道:“我們團長在那裡?”
“他在772團的駐地,跟程瞎子做買賣呢,丟人的玩意,把老子的軍營當什麼了!”
“是!”
寧煜跑過來的時候。
李雲龍正得意洋洋地踩在一輛牛車。
“把數量清點對了,子彈要一發一發地數,程瞎子的手腳可不乾淨,咱們不能在數量吃了虧。”
程團長在一邊罵罵咧咧。
“團長,旅長讓我來喊你!”
李雲龍的眼睛瞬間就瞪圓了,“你小子原來一直在旅部啊,還害得我派一個營的兵力去找你們!”
寧煜趕緊說道:“就是這兩天才跟旅部匯合的,我們之前迷路了,在戰場轉悠了一大圈,還去平安縣城逛了一趟。”
“平安縣城?你們跑了這麼遠?”
“是啊,旅長好像知道了你在跟人家做生意,少不了要挨一頓訓。”
寧煜好心提醒道。
沒想到李雲龍根本就不在乎。
“訓就訓,我這一通操作,就能夠給團裡換3萬發子彈,還有50支三八大蓋,這些可都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我跟你說,做生意跟打仗一樣,就是要臉皮夠厚,別在乎其他人怎麼說你。”
李雲龍拿著一杆三八大蓋給寧煜演示。
“團裡前口子人,平日裡要吃喝拉撒,戰鬥時要用槍支彈藥,我要是不整天琢磨這些東西,用什麼跟鬼子打仗!你說是不是?”
寧煜點點頭。
他有些理解李雲龍的行為了。
當初他和楊鐵錘帶著九個人在外面亂跑,還沒有從鬼子身繳獲物資的時候,每天琢磨的都是下一頓吃什麼,能別讓戰士們餓肚子。
就算是在平安縣城裡待了一天,出來的時候,還是給九個人每人都帶了一整隻燒雞。
當你成為一支部隊的長官之後,那便會不知不覺地都在為他們考慮。
李雲龍手下千口子人,責任當然要比他和楊鐵錘大得多。
看到寧煜點頭,李雲龍非常高興,又湊近他小聲說道:“要做生意,你要知道每個人的喜好,有些人喜歡皮鞋,有些人喜歡大衣,有些人喜歡手槍,而這個程瞎子喜歡鬼子的戰刀,只有拿捏住了這些,你就可以使勁在他們身割肉了。”
寧煜又點點頭,楊鐵錘就喜歡皮鞋,見到穿皮鞋的小鬼子就想扒,而自己好像是喜歡收集手槍,見到好手槍就挺開心。
寧煜隨手掏出了一個打火機,問道:“團長,有人喜歡打火機麼,你拿去換錢吧!”
李雲龍雙眼都瞪直了。
剛想下口就咬,但看到面精美的浮雕圖案,也忍住了。
“難得你小子這麼大方,這等好東西等著以後跟中央軍的將領換裝備,要是碰到喜歡這類東西的,老子能換一門大炮回來。不過你真的捨得?”
“這有啥不捨得的,點個火我用火柴一樣可以,這是從小鬼子身摸出來的,我不是很喜歡。”
“好好好,不愧是咱新一團的兵,這覺悟就是高。”
程團長揮舞著戰刀,在一邊譏笑道。
“老李,人家有覺悟是自己的事情,跟你有什麼關係,幸虧小寧入伍晚,要不然跟著你的時間長了,還不一定學成什麼樣呢!”
李雲龍剛想回擊,然後他就看到寧煜又拿出了一根黃澄澄的金條。
“大黃魚!哎呀,哎呀,這是哪裡來的?”
李雲龍的臉都泛著油光,這可是硬通貨,不管是買糧食藥品棉花槍支,對方都搶著交易。
這種黃貨的購買力,可不是那種票子能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