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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上一次我曾經向閣下提出警告,如果閣下持續帶給她困擾,我們將會訴諸法律。為避免走上類似途徑,希望您能夠針對我們的訴求詳加考慮,從今往後停止這樣的行為。她已經不再對您懷抱任何特別的情感,針對這一點,她認為,透過兩位在去年進行的對話,雙方已經取得共識。附加一點,她對閣下的行為,感到非常遺憾。同樣身為男性,我可以理解閣下的想法。然而,雖然我們身為學生,但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對他人有不法之事,理應接受法律制裁。懇請您停止相關愚行,轉而向有意義的生活邁步前進。(沒有署名)

我很喜歡寫信,過去也曾經因為寫給人在九州的高中友人得花一整晚才能讀完的信,而被人當作麻煩人物。

在我曾經為水尾小姐瘋狂的時期,我連著好幾天都寫信給她,就連那些暢銷小說作家也比不上我。生日的時候我寫信給她,聖誕節的時候我寫信給她,情人節的時候我也寫信給她。我曾經在信裡向她道歉,曾經在信裡抒發過我的憤怒,也曾經把信寫得感人肺腑。我回老家的時候寫,去倫敦遊學的時候也寫,我像個笨蛋一樣,不斷地寫、寫、寫,直到倒下為止。她的房間簡直快要變成廢紙回收場了。真是愚蠢啊!而到底我是寫什麼寫成那樣,現在已經完全不記得了。如果還記得,我應該會因為太過羞恥而沒辦法像現在這般從容不迫,並且會馬上跳上睿山電車,躲到貴船(注:京都郊區,賞楓名地之一。)附近去吧。

也因為遠藤的這封極其失禮的信,我很快就寫了回信給他。而一開頭,我就隨興所至,寫得非常順手。

已拜讀閣下惠賜之警告書信。吾對法律所知甚微。閣下以一介法學部生之身,刻苦自勉,吾尚不能及。但要說明的一點是,吾對她已經沒有懷抱任何特殊情感。我們雙方已透過去年的晤商取得共識,我的見解與她相同,甚至可以說,我僥倖能夠從這個桎梏當中解脫。但我必須說,閣下對吾諸多行動的理解,可說是完全錯誤。如此這般理所當然地斷定吾的罪過,吾認為是十分不當的行為。再者,閣下針對吾的跟蹤行為所提出之所謂侵害隱私權的忠告,吾已從親切的友人處獲知,閣下將吾的行為扭曲後進行理解,將之視作為不正當,試問,以不正當之手段報復不正當之行為,閣下所秉持之倫理法則,是否能獲得認同?而獲知閣下修習法律,我亦對未來的法界深感不安。

亦或者,閣下之所以如此這般明顯確實的行為過當,有可能起因於閣下對吾所抱持的好感。確實,身為一個男人,吾認為自身相當有魅力,甚至足以男女通吃。但就個人而言,吾沒有自信能夠回應閣下的愛情。不論愛有多深,你我之間,存有無法超越的鴻溝。所謂戀愛,不過是一時性的精神錯亂,如果因此而被愚弄,未免太過愚蠢。不知閣下是否能夠了解?若您無法就此收手,那麼,在閣下深受重傷以前,吾想奉勸您,還是另擇他人為佳。非常抱歉。縱然您的心意使吾十分喜悅感動,但仍懇請您停止相關愚行,轉向有意義的生活邁步前進。(沒有署名)

就在我寄出信件的第二天,下午兩點。

我睜開眼,從我那過長的睡眠中醒來。抽過一根菸後為了準備早餐,我想去附近的麵包店一趟。那家麵包店位於一條巷子裡,距離我的住處腳程大概三分鐘。這家店小而美,十分可愛。這幾年,我要是沒有吃到店裡的法國麵包夾臘腸和奶油麵包,然後配上咖啡當早餐,就覺得哪裡不太對勁。在我走出房間以前,我已經幾乎可以聞到烤得酥脆的麵包香味。

我一邊想著那個麵包的香味,一邊要開啟門。不過,當我伸手去轉門把,門把卻紋絲不動。我用身體去推撞,卻只聽見刺耳的聲音。

門打不開。我抱著手,站在門前。雖然在漫長的學生生涯當中,我大半時間都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