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巾兵並不會抓去買東西的人,最多把他們買來的東西沒收了。買東西構不成投機倒把,賣東西才是。
所以,去黑市買東西如果被抓了,就是破產消災而已。
甚至,紅巾兵說不定為了你們下次再去,再來抓人沒收東西,還會故意放人呢。這不是長遠的生意嗎?
不過有時候總有意外,所以林國棟還是提醒她。
“嗯,我可小心著呢,去她家的時候我都是帶著籮筐去的,外人看來,只會以為是親戚上門了。而且,她私下賣的東西也不多,去的人也少,不太會引人注意。”寧書道,“不過,我最多一個月去個一兩次,改善改善伙食。”
“娘,這個好吃嗎?”一寶夾了一塊糖醋排骨在啃,他沒有吃過這個醬鴨,可看著和紅燒肉也差不多,好像很好吃的樣子。
“每個人的口味不一樣,有人喜歡酸的,有人喜歡甜的,就看你喜不喜歡這個口味,你可以吃吃看。”反正寧書是喜歡的,不過她不喜歡吃皮。
“肉肉肯定好吃的,哪有不好吃的肉肉。”二寶道。
寧書笑著先加了一塊,不過:“我不喜歡吃這個皮,一寶二寶,你們誰要吃啊?”
“給我給我……”二寶的反應最快。
一寶看了一眼,見弟弟要吃,他就沒說了,他排骨還沒吃完。
林國棟直接把碗遞了過去,以手長的優勢,把碗伸到了寧書的面前。
二寶不服氣的抗議:“爹,你怎麼和小孩子搶鴨皮吃?”他也伸手,把碗遞過去,但是手沒有他爹的長。
林國棟:“你要吃自己夾碗裡的。”
“哼。”二寶氣呼呼的夾起一塊醬鴨,然後把肉上的皮剝下來,“我也有。”
寧書無語了,她把自己這塊肉皮給林國棟:“你也可以自己夾啊。我還聽人說過,這個肉的靈魂就是皮。”
林國棟道:“你愛吃肉,我愛吃皮,剛剛好。”他是喜歡吃皮的,就像喜歡吃番薯幹一樣,他喜歡有嚼勁的東西。
寧書不知道,以為他在說好聽的話,覺得這男人還挺會來事的。
這邊一家子吃的高興,老宅的人就吃的不高興了。
從
寧書家回去之後,誰都不敢說話,就是林母也沒有心情做飯了,她就大米番薯放一起,直接煮了粥。
吃飯的時候,林父打破了沉默:“再過二十來天就過年了,到時候有糧食之類的要發,而且這是一家子難得的團圓年,所以這個分家就放到年後。老大老二,你們也不要多想,這個家現在不分,就是以後我和你們娘去了也要分的,還不如現在就分的乾淨,免得大家心裡都記掛誰多吃兩口,誰少吃兩口。”
明眼人都聽得出來,林父還在計較剛才他們說三個寶在老宅吃白飯的事情。
林父確實計較,以三個寶的年紀,能吃多少?就算他們吃白飯,那也是他和老婆子上工掙來的糧食。雖然說他們和大房二房沒有分家,可他們自己掙來的糧食,他們沒有做主的權利?
“爹,一定要分嗎?不能不分嗎?”林國豐心裡難受。
錢愛芬沉默著,雖然說分家了,他們兩口子掙家裡六個人的糧食,會很辛苦。可是同樣的,家裡雞和豬都能養起來,這樣算起來,也不是沒有盼頭的。至少也不用一個雞蛋幾個人掙了。
林國樑:“爹,我也不想分家,小妹工作的事情不是解決了嗎?既然如此,我們還是好好的啊。”
張琴芳也沒有說話,不過她心裡是高興分家的。她和當家的都是能幹活的,家裡也就一個兒l子,三個閨女長大後出嫁了,彩禮也是一大筆錢,留著給兒l子娶媳婦不要太好。
如果不分家,這彩禮就得交給婆婆,那以後大房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