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送審的原因,只要有希望就不能放棄。
林子軒和姜聞是下午兩點鐘來到的總局,總局召集審片的委員用了半個小時,兩點半開始放映,片長是兩個小時左右,看完片討論半個小時。
也就是說,下午五點之後就能出結果。
兩人就在總局坐著,抽菸喝茶聊天等著,這幾個月姜聞一直在國外,不瞭解國內的情況。
馮曉剛拍攝《甲方乙方》原本想讓姜聞客串一個角色,在片子裡扮演巴頓將軍,後來看姜聞確實沒時間,就讓英答來演了。
“他演的肯定比我好,我以前就和他說,做導演可惜了,他就應該做演員,他可是正兒八百那什麼美國密蘇里大學戲劇表演專業畢業的。”姜聞稱讚道。
姜聞和英答兩人是發小,都是大院子弟,上初中就在一塊,關係很好。
他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不時的看看手錶,等待著最後的結果。
過了五點鐘,沒人來通知他們,林子軒走出去打聽情況,總局他來過幾回,認識幾個人。
“裡面爭論的很厲害,你們再等等吧。”有熟人這麼說道。
《陽光燦爛的日子》在總局是掛上號的,一個是因為題材,一個是因為投資超過120萬美金,還有就是這部片子要參加威尼斯電影節。
在國內,像這樣的片子不多,總局要慎重考慮。
在華國,要不要禁映一部電影,有時候可能就是上面某位大領導一句話的事兒,但更多的時候是要透過激烈的爭論之後做出的決定。
國外和港臺的電影人對華國的電影審查制度不太瞭解,這個機構叫做電影審查委員會。
委員會有36名成員組成,審查一部電影時不需要全部到場,只要半數以上到場就行。
這36名委員不都是總局的官員,事實上,總局的官員佔比並不高,委員來自社會上的各行各業,組成一個多元的審查小組。
除了來自教育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總工會宣教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辦公室等部門的特約委員外,還有京城廣播學院、京城電影學院、華國藝術研究院等學界的學者以及電影導演等。
比如電影學院的教授鄭洞添,他就是審查委員之一。
那些特約委員的主要責任是看看電影中有沒有和他們所在單位的職能相牴觸的地方。
如果電影中有學生吸菸和早戀的鏡頭,來自教育部的委員就會表示反對,如果有虐待囚犯的鏡頭,檢察院會要求進行修改。
剩下的委員大多是從事電影行業的人員,他們會從藝術的角度來看待電影。
看完片子後,每位委員手裡都有一張表格,上面有四個選項,一個是透過,第二個是修改後透過,第三個是修改後再審,第四個是不透過。
委員中一旦有超過半數選擇“透過”或者“不透過”,那就不怎麼需要討論了。
如果選擇“修改後透過”或者“修改後再審”的委員佔了多數,那大家就會坐下來討論修改的內容,然後交給電影的製片方進行修改。
當然,這裡面肯定有人情的作用。
比如張億謀的《活著》,在審查的時候作為電影學院的教授,鄭洞添肯定會為張億謀辯護,這就是一場互相說服的博弈過程。
有些時候會存在投機取巧的可能,在審查的時候不需要所有委員都到場,假如這一次到場的委員中電影行業的佔據多數,那電影透過審查的機率就會大很多。
由此可以看出,一部影片是否被禁,是否需要修改,牽涉到多方面的因素。
林子軒不是電影行業的新人了,清楚其中的門道。
委員們討論的激烈意味著片子還有挽救的機會,但同時也說明了片子存在著不小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