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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覺得跟在老大身邊就是最好的,跟著老大有肉吃!哼,若拉,虧你還喊我老大叫老師呢。」

——「老大,我們回到都城,再去那家烤串店狠狠搓一頓吧。疫情後我們都一年多沒去了,聽說倒閉了很多商圈,希望那家店還在。」

「喊上莉莉,若拉他們,還有勇子哥,羅森,林雨泠,周崢,最重要的是,銀鑠和羅斯。」

——「比起這些,我還是原來那個樣子,我還是想跟著熟悉的人,想和老大你在一塊。」

「老大…,你剛剛說,我們是雙向奔赴的哎…」

——「我一直一直想要的,就是眼前已經得到的這些,所以其他的,就都不重要了。」

「我也會貪心,但我更明白知足。」

「這樣很好,現在這樣,就很好…」

方世傑。

那個自認膽小的,懦弱的,沒有擔當的。

說,想要做她一輩子小弟,她在哪兒,他就在哪兒的。

她的朋友,她的小弟,她的快樂小狗。

他心心念回都城,惦記著圍爐,惦記著烤串店,惦記著要把她戀愛的八卦傳遍1202。

他討厭看不見星星的孤島,嫌棄這裡寂寞,卻將自己永遠的停留在了這裡。

陳姝沒有抓住他。

他就在她眼前,炸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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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橋的那邊

小狗很好騙,只要給它一根肉骨頭,它就會沖人搖尾巴,認人做主人,跟人回家。

而買方世傑的命,只需要一瓶腳氣膏。

他就會用三年,出生入死。

陳姝跪在那一灘殘肢裡,血肉成泥,分不清哪塊是蟲,哪塊是方世傑。

那些血,就順著她的手指淌下去,和她的血一起,混在這片土地上。

她在貧民區見多了,卑劣的偷襲,下三濫的手段,出賣,反水,背叛,沒有永久的朋友,只有眼下的利益。

她以為自己慣了生死。

死,有什麼的?

陳姝連對自己死都沒什麼感想。

她覺得人終有這麼一遭,人從出生,不就是為了活到死嗎。

或許死在這個垃圾場,或許死在那個廢墟堆。

可是方世傑不該。

他不該死在這兒,這片被汙染,充滿了危險,不安的孤島。

這裡抬起頭連星星都看不見。

沒有溫暖的圍爐,沒有火鍋啤酒,沒有心心念唸的朋友,沒有…未來。

「不是說要一輩子跟著我嗎?」

陳姝分揀不出他,怎麼都分揀不出,迷茫又無助,胡亂地將那些腥氣撲鼻的東西全部抱進懷裡。

她弓下身子,頭就要壓在地上。

溫熱的。

這癱肉泥的溫度還沒有散,還是溫熱的。

就好像方世傑還活著,只是他受傷了,他需要包紮。

陳姝眼前被淚水模糊,她用自己的外套把那些肉泥兜住,手指不停地穿梭,從白天,到黑夜。

偶爾路過的動物會駐足,不明白她在做什麼。

蝙蝠也會停落,好像想要分一杯羹。

陳姝就呲著牙徒手去抓它們,將它們撕扯碎,然後再將手擦乾淨,繼續穿梭。

「我這樣會弄疼你嗎?」

她問。

但沒有人回答。

她在拼方世傑的屍骨。

她想把他拼起來。

最終得到的卻還是一灘灘的肉泥。

「方世傑,方世傑,方世傑…」她一聲聲喚他,總覺得眼前是場噩夢,醒了,她就還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