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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那我在所不辭。”

我發現我一直沒看見菲。

“行,那你隨時找我吧。”我拿了公文包要走。

文小華急急得追在我後面:“哎,程家陽,你總有個名片吧。”

“哦。”我說,“我告訴您我的電話。我沒有名片。”

“那你請說。我記下來。”她拿出手機。

我告訴她電話號碼,女郎一個一個的按下來,又按了幾個鍵鈕,將手機給我:“你的名字是哪幾個字,你自己輸入好不好。”

我只好將名字打在她的手機上。

離開會展中心,我也沒有看見菲。

晚上打電話給她,我說:“你怎麼不等我就走了。”

“我看你忙著。”

“別提了,記者還要採訪我,還要作專題片。”

“那你以後還不成明星了?”

“切,那還得我想才行。”

我跟她用座機通話的時候,手裡擺弄手機,上面有給她在大連拍的照。

“哎。”菲說,“我覺得你挺棒的。”

“你說什麼時候?”

“今天峰會的時候啊。我弄了個耳麥,聽你翻譯了。真挺棒的。”

“我就做翻譯的時候棒啊?”

菲在電話的另一端吃吃的笑起來:“不正經。”又說:“我不跟你說了,我還有作業沒做呢。”

“那好吧。再見。”

我掛上電話,仔細看她的照片,她可真漂亮。

我哥哥程家明敲門進來,對我說:“跟你借本書。”

“我幫你找。”我把手機放在床上,走到書櫥邊,“要哪一本?”

他卻拿起我沒有關上的手機,看一看,看見菲的照片:“夠漂亮的。”

這人什麼都不錯,不拘小節卻是真的。

不過我也不生氣,我並不介意他看見菲的照片。

我呵呵笑笑。

“很久沒看見你心情好了。”

“有嗎?”

“我要,”他指了指書櫥,“季羨林的那本,介紹吐火羅文的。”

“不好找。我買了也一直沒看。”這是本束之高閣的舊書,放在書櫥的最裡面,我伸手去摸,摸到另一個東西。

放到小小紙包裡的特製香菸。曾有一度,我賴以為生,不知什麼時候戒掉了。

“找到沒有?”

“嗯,好了。”我把書拿出來,交給他。把我自己的手機拿回來。

家明放在自己口袋裡的手機響了,他邊接聽電話邊往外走,我聽見他說:“茱莉?啊,是克萊爾。你從加拿大回來了?啊,對不起,是日本啊,我弄錯了。”

這是第幾個女朋友?

有人也在進行著相似的遊戲。

我們打籃球的時候,有陌生的姑娘在場邊等旭東,那姑娘年紀很輕,穿著牛仔服,好象也是個大學生。我想起前一段愛得萬般投入的小明星吳嘉儀,旭東的口味變的還真是快。

不過此君也有心事。籃球打得不夠盡興,接著我們去喝茶,他對女孩要麼親暱,好像做給旁人來看,要麼就看也不看,在送走那個姑娘之後,我問他女孩叫什麼名字,他想了很久,一拍額頭:“老了老了,我忘了她叫什麼了。”

晚上喝酒的時候,他也不太高興,旭東的這個樣子,還真是少見。

他終於收到一個電話,居然揹著我去接。再回來,面孔上陰晴不定,不過開始跟我講笑話。白蘭地一杯接著一杯。

我們坐在吧檯邊,透過對面的落地窗能看見街景,我看見有一輛小跑車急煞車停在外邊,車上下來吳嘉儀。

好像電視劇,好像越來越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