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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社會由中老年人控制,他們永遠不理解青年人的想法,在任何時代,都是如此。

到底是和社會妥協,還是走自己的路,這是一個艱難的選擇。

林子軒選擇這篇小說,是因為這讓他感同身受。

在這個時代,追求流行歌曲被認為是玩物喪志,唱歌成歌星,被認為是不務正業,就連為了方便上班租房子都是好逸惡勞。

勤勞簡樸,踏實工作,為國家做奉獻這是老一輩的傳統,是他們的生活方式。

年輕人則想要生活的更為自在一些,不受拘束,他們嘗試新的生活方式。

這兩種觀念的衝突正發生在1990年的京城裡,正發生在林子軒的身邊。

京城廣播電臺少兒欄目組裡那位長時間請假的員工據說就是跑到南方搗騰買賣去了,把南方的新鮮玩意帶到京城,能賺不少錢呢。

林子軒記得在電影《頑主》裡有一段時裝走秀,把模特和話劇演員混搭在一起走秀。

這絕對是一個天才的創意,太驚豔了。

他覺得這部電影即便幾十年後看仍然不會落伍,仍然能看得津津有味。

說幹就幹,林子軒趁著上班的空閒和晚上的時間開始寫小說。

《頑主》只有六七萬字,一個星期足夠了,唯一麻煩的是要改一下時代背景。

整部小說由一個個故事片段組成,故事性不強,勝在京味十足。

第二個週末,又到了約會的時間,這一次他們準備去香山,大熱天的在山上濃郁的樹蔭下休息,也算是避暑了。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錢。

兩人早早的騎著車子來到香山腳下,把腳踏車放在山下的車棚裡,上了鎖。

這時候剛剛七點鐘,太陽才露臉,等他們來到香山上面,選擇好一塊清涼的地方,剛好避開刺眼的陽光。

林子軒從揹包裡拿出一張麻布單子鋪在草地上,還拿出準備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麼感覺你這不是第一次了,老實交待。”慕姍姍挑刺道。

“怎麼可能,我這是和電視裡學的,為了這個,我可是看了好幾晚電視劇,就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約會,想學習人家的經驗。”林子軒訴苦道。

“那你都學到什麼了?”慕姍姍坐在單子上,很有興趣的問道。

“基本上該學的都學了,就是兩人進屋關上門之後的事學不了,電視沒播,直接就轉到兩人第二天出門了。”林子軒遺憾的說道。

“啐,滿腦子壞思想。”慕姍姍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軒辯解道。

“什麼事到你嘴裡都不正經,以前我怎麼沒發現你這麼貧呢,四年時間啊,你這也太能偽裝了吧。”慕姍姍懷疑道。

“那不是偽裝,以前我那是低調。”林子軒糾正道,“再說那時候高調也沒有人懂得欣賞啊,這不是碰到欣賞我的人才開始展現真實的一面嘛。”

“誰欣賞你啦,你這叫自戀。”慕姍姍諷刺道。

“這叫自信,是你給了我自信,讓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電,你是唯一的神話。”林子軒做出詩朗誦的模樣,誇張的說道。

“停停停,太沒有誠意了,等一會我就該上天了。”慕姍姍叫停道。

“你覺得怎麼樣,我在電視裡學的,人家約會都這樣,對白特深沉,特有內涵,一聽就知道是夜大畢業的。”林子軒認真的說道,

“合著你剛才不是真心誇我啊。”慕姍姍無語道。

兩人打趣一番,躺在樹蔭下,看著從樹葉間漏下的一圈圈光暈,美麗極了。

第十一章 女生外嚮

濃密的樹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