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搖滾樂隊正崛起,94年紅磡演唱會上竇唯何勇唐朝把報紙挨個上了個遍,媒體吹得兇,什麼萬人演唱會、四大天王臺下並排坐、黃秋生激動撕衣,要多誇張有多誇張。程聲一看,好傢夥,玩玩樂器唱唱歌就能讓人神魂顛倒,大一這年腦子一熱,立馬就和自己兩個發小組了個樂隊,專門寫些燥了吧唧的朋克音樂。
兩個發小一男一女,女主唱常欣唱配男吉他秦瀟,而他這個混不吝氣質就被發配去打鼓。程聲樂得打鼓,一腔揮之不盡的青春荷爾蒙全化作汗水灑在架子鼓上。但他打得實在一般,節奏穩定性差得出奇,鼓棒一敲起來,稀碎的鼓點就像被十個黑衣人追殺,又急又糟心,和他本人一個德行。
程聲彈吉他更是一絕,和絃都按不準,發出的聲音像老驢拉磨,他原先還起過做吉他手的心思,但他每按一次弦內心就要大叫一聲:「痛死老子啦」,後來嘗試幾次後終於決定不再為難自己,再也不提吉他手這茬,還試圖洗腦倆發小「鼓才是音樂的骨架」,自我陶醉式地拼命練習沒比吉他好多少的打鼓技術。大一的第一個暑假,程聲和兩個發小在外面特意找了個小平房做排練室,就在他們幾個人家附近,三個人每天叼根冰棒往排練室走,過幾個小時又擦著汗從裡面走出來,蹲在一起抽兩根煙,再買三瓶冰鎮北冰洋呼嚕嚕喝光各回各家。
程聲整天揮著鼓棒泡在一堆底鼓、軍鼓、節奏鑔裡,但心裡那股躁動絲毫沒發出去,反而隨著越來越熱的天氣變得更不舒服。他有點迷茫,還有點討厭這個地方,急不可待地想去別的地方走走,往南潮濕些,往北涼快點,他覺得哪裡都比他現在呆的地方強百倍。
他們今天練得順利,三個人在排練室互損一番各自技術後提前收拾東西去小賣鋪,買了三瓶北冰洋,咬著根吸管吸得呲溜呲溜往家走。
他們兩男一女正吊兒郎當地往大院裡面走,警衛員看見程聲忽然朝他招招手,正氣凜然一聲喊:「程聲!」
程聲一頭霧水地回頭,「怎麼了哥?」
「你爸等著你呢,小心點兒!」警衛員站得筆直,朝他努嘴。
「啊?」程聲咬著吸管把剛剛吸上來那口汽水嚥下肚,轉頭問秦瀟:「我最近沒惹事吧?」
秦瀟被他搭著肩膀,搖搖頭。
他們仨都沒當回事,和警衛員道了別就往回各家的道上走,倒是警衛員比程聲更擔心,朝他背影吆喝:「你爸剛才問我要警衛室的笤帚!別不當回事!」
程聲大搖大擺地朝後擺擺手,不在意地說:「沒事哥,我爸他就會窮嚇唬人!」
他們仨快走到家門口時常欣忽然攔住程聲,從斜挎包裡掏出個煙盒,抽出三支,熟練地給他和秦瀟各發一支,「抽根再回去唄。」
她對程聲和秦瀟有些差別,總是親自把煙塞程序聲嘴裡,再叼著自己嘴上已經點燃的那隻慢慢湊近他,給他點火。
秦瀟一看這場景,立刻誇張地怪叫起來:「喲喲喲,咱樂隊女主唱別偏心,怎麼我就沒這個待遇?」
常欣笑著轉過頭,叼著根煙霧渺渺的煙湊近他,等額頭都快碰上時突然表情一變,瞪著大眼睛朝他腦袋上狠抽了一巴掌,結結實實清脆帶響。
「你不看看你那德行和一身膘,還跟程聲比待遇?你有程聲一半瘦溜好看我今晚就睡你家!」
程聲對常欣這幅樣子早已見慣不慣,耳朵智慧過濾了她話裡曖昧成分,把嘴裡那根還沒抽幾口的煙彎腰在石臺階上捻滅,重新拿起剛剛放在地上的汽水,咬著吸管朝倆人道別,「我回去找我爸領賞去了,咱明天排練室見!」
說完他就頭也不回地晃著身子走了,留秦瀟和常欣倆人站在原地,嘴裡叼著還剩一大半的煙。
秦瀟見縫插針把胳膊搭在常欣肩上,搖搖頭說:「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