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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頁

「按理說,阿晚現在的行為沒什麼意義。如果她願意回來繼承家裡的產業,完全可以自己投錢開一家遊戲公司。」

「但是她這個人比較倔,就一定得自己親自做設計師才行。」

「從理智上來說,我更贊同我父親的看法;但是從情感上來說,我理解阿晚的選擇。」

「畢竟……我當時的夢想是做樂隊主唱來著,現在想想,還有些後悔當初沒有堅持……」

裴謙的嘴角微微抽動。

行啊,你們四兄妹,一個個的倒是多才多藝、愛好廣泛啊。

看林常這意思,原本他也是想追夢的,結果拗不過他爹,被迫放棄在樂隊當主唱的夢想,回去繼承家業,做了神華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的總裁。

林常喝了口咖啡,繼續說道:「其實我倒是覺得,讓阿晚歷練歷練,多經歷一些事情,也是好事。」

「一來,她還年輕,有的是時間可以揮霍;二來,多一些磨礪,以後接手家族產業,才不會手足無措。」

「所以,阿晚還是請裴總多照顧了。」

「可能給您添了麻煩,實在是非常過意不去。不如這樣,裴總,騰達是遊戲公司,我也非常喜歡《海上堡壘》這款遊戲。」

「我買五百把火麒麟,聊表心意,怎麼樣?」

裴謙愣了一下。

五百把火麒麟?

那可是40多萬啊!

你特麼40多萬直接給我多好啊,買尼瑪的火麒麟!!

顯然在林常的概念中,買火麒麟,不就相當於直接給裴謙送錢麼?而且還拉高了遊戲的營收資料,多好。

但是對於裴謙來說,這特麼簡直就是血虧,四十多萬按照三七分成,再用盈利比例轉換一下,真正能到自己手上的也就兩千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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