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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還是一百五十次,那就只有數他身上的窟窿了。

領帶、上吊及其他

每系領帶,必再三佩服洋人的這一經典發明。

你想啊,人生在世,難免有活不下去的時候吧?比如三十晚有壯漢握炫目大砍刀上門逼債,苦戀的情人突然一頭栽進了別人的懷胞,等等。不僅不得過,還巴不得即刻嚥氣呢,也省得大砍刀在眼前晃來晃去了。這時,如果恰好手攥一把安眠藥,或是正立於水井邊,一仰脖子,一個倒栽,那是再好不過了。問題是我們不大可能時時握一把藥,一生一世總在水井邊過活似乎也不是個事,而脖子上有了領帶,隨時隨地朝門框上一吊,朝歪脖樹上一吊,那便是十二分的得心應手了。

洋人是不是比咱中國人更喜歡上吊我不清楚,但洋人在這方面的表現出的聰明才智確是咱中國人難以匹敵。咱中國人了斷自己一般先要置備白綾或麻繩,到三毛這地方才想起腿上的長統襪也可以,雖然便當了不少,但與領帶仍不可相提並論:領帶整天把脖子套好好的,只欠一吊之東風,而長統襪平白多了脫下來、往脖子上系兩道工序。

洋人不僅發明了領帶,還把打法設計成各種各樣的活結,這更是絕活了,因為若是死結,吊起來就不能越勒越緊,上吊者也許三到五天仍在翻白眼蹬腿,難酬人生最後之壯志,這太不合乎洋人所誓死捍衛的人道主義精神和效率優先的原則了!

我鬼迷心竅,扎領帶已經多年,除了上吊,並沒有發現領帶還有什麼別的益處:依我看,它甚至還不如褲帶。褲帶和領帶都是細長的布條,都勒在身體上,但其妙處卻大不同。褲帶是把褲子固定在肚臍上下的必備工具,因為我們總不至於提著褲腰做各種事情,又不是女明星,可以有意讓褲子掉了,再假裝羞愧地趕緊提起來。褲帶對於芸芸眾生,恰如白宮的門衛一般,負有把關守口的重任。而領帶,就沒有這樣的責任了,就算褲帶偶爾斷了,領帶雖有足夠的能力應急,那也絕非責無旁貸,一點也不象美國人打伊拉克——世界事務好比褲子,美國人是天經地義的褲帶,而不是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領帶!

為了節約骨肉資源,我一生下來就著眼於把脖子長短短的,一如劉歡,頭顱與肩膀之間幾乎看不出過渡。這英明決策給我帶來的實惠,是肩上的頭顱幾十年穩如泰山,一次也沒有絲瓜般地吊掛下來。然而,自打被該死的領帶纏上,粗壯的脖子從此跌進倒黴的深淵。由於脖子與身長比例失調,襯衫的領子總不能周全;買大號的吧,領子合適了,衣身又太長。再買時便選兩下兼顧的號碼:領子還有點緊,但不至於勒的斷氣;衣身還有點長,但不至於被人誤為孔乙已的長衫。整天被領子勒著,已經是人生的大罪了,外加系領帶,便是罪上加罪:系領帶時,總要抽的緊些,手指再插進領口外撐,以使領帶和領子密切契合。先前扣襯衣的領口,氣管已經癟下一半,現在領帶再一抽,氣管便全癟了……

脖子受了領子和領帶這雙層緊箍,通向腦袋的血管被壓迫而阻滯,腦袋供血嚴重不足,成天頭暈目眩胡思亂想。我想這領帶大體還可以開發、異化成辮子的。傳說一農村小青年到城裡當兵,三年後探家,有驢在外面叫,便問其父:“啥鳥在叫?”其父強忍怒火,平靜回答:“你老子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