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權,但前提是對方承認我們的權利並承諾履行他們應盡的義務,看舅舅舅媽這融德性,這是想都不用想的了,不打官司是不可能了。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證明姐姐是剛剛才知道房產被舅舅侵佔,以符合二年時效的訴訟前提。外婆去世時姐姐才6歲,當然是不可能知道什麼房產的事的,但那時爸爸還在世,是姐姐的監護人,他是應該知道外婆房產的事的。我想,爸爸一定是對舅舅的所作所為冷了心,不想為房產的事和他們爭。當然,也有可能就是爸爸真的不知道房產的事,按鄉下的一些傳統思想,房子是要留給兒子的,並沒有法律意義上男女同等的繼承觀念,爸爸可能以為房子真的是外婆留給舅舅了。不過爸爸已過世了,死無對證,舅舅也沒辦法證明爸爸一定知道這事,以作為爸爸主動放棄權利的證據。
姐姐自己知道房產被舅舅侵佔的事是五六年前的事,當時姐姐已參加工作,在醫院當護士,有時也會遇上從鄉下外婆家來的病人,有些還是外婆的鄰居,認識姐姐的,出於義憤告訴了姐姐這事。所以,如果我們一口咬定姐姐以前從來不知道房產的事,就可以符合時效要求了。
舅舅他們如果不想上法院的話,就要證明姐姐早在二年前就已知道房產的事。這點並不好辦,那些來告訴姐姐實情的人都是出於義慣,自然不會給舅舅當什麼證人的,而且那樣一來的話,無異於是承認他確實是存心侵佔自己外甥女的家產,鄉下的老百姓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的,這種作法是會被眾人上口,留下一個極為不好的罵名的。
我們幾個商量了半天,還是覺得一口咬定“不知道”為上策,讓舅舅去找姐姐知道的證據好了。
章敏她們越說越起勁,甚至都開始討論房子爭回來之後派什麼用場好了,是自己開店還是租出去的好,如果自己開店的話又是什麼生意最好掙錢。姐姐雖然還是滿腹傷心,也被她們幾個說得哭笑不得,道:“八字還沒一撇呢,你們就想到怎麼用錢了啊。敏姐,小新,我們還是先吃飯吧。”
我還真有些餓了,下午雖然有吳老闆給我們擺了一桌酒席,但大家都沒什麼心思吃,後來更是吵了起來,吃到肚子裡的東西少得可憐,現在早已是餓了。徐可她們雖然已準備好了飯菜,但見我們沒回來,也沒有自己先吃,要等我們回來一起吃的。林詩怡和丁玲沒和我們一起來李如雲家,都回自己家了,我和她們二個才十六歲,還談不上有什麼名份,也不好老是呆在一起。
章敏回家去了幾天,好象有些瘦了。我問:“敏姐,幾天不見,怎麼有些瘦了,是不是生病了?”
章敏微微一笑,道:“我沒事,就是這幾天沒有睡好,睡眠不足。”
我道:“哇,我的魅力這麼大啊,你幾天沒看到我就睡不著了,今天晚上我一定好好地陪你,讓你一次補個夠。”
章敏“撲哧”一聲笑,道:“補你個小鬼頭啊,我幾天不在家,你還是這副樣子沒改啊。”
我問:“那你回家有什麼事嗎,電話裡也不肯說,是不是有什麼秘密啊?”
章敏道:“沒什麼事的,就是我媽我爸他們好久沒見我了,想讓我回去看看,難得回去,就多住了幾天。”
我道:“我不信,你肯定有什麼事瞞著我,有什麼事你說出來,我們大家也好幫你想想主意,幫幫忙。”
她可別學方小怡那樣,也給我來外交辭令那一套吧。
徐可笑道:“章敏還真有個忙要你幫忙,可是這個忙說出來你又幫不了她的忙,但是你要是不幫她的忙,又沒別的人可以幫她的忙,就算有人想搶著要幫她的這個忙,章敏還不肯讓他幫這個忙呢。你說這個忙是什麼忙啊?”
我倒,她在說繞口令啊,說來說去的都是忙字。徐可說完,自己也是笑個不停。
章敏不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