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想要的生活,這樣也好。
我還是要勤奮寫作了。
十二月二十日
人與人之間要想做到理解確實太不容易了。就算是至親的家人。不過也是自己太過苛求吧?能做到互相瞭解,不計較不坑害,不幸災樂禍己經不錯,何苦還要理解呢?
晚上回信給芬:我想把濃濃的思念裝滿信箋,在這夜深人靜的夜晚飄入你的夢鄉,還在小小的卡片裡寫上:要失去的總是要失去,如果曾經擁有過美,何須再去強求什麼結果。真的,人不能苛求太多,曾經擁有的美麗會變成過去,最好是更要懂得珍惜現在擁有的。為什麼仍要讓現實成為遺憾呢?
儘管現實不一定喜歡或害怕去面對婚姻,可仍然要去面對吧。
續寫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