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很噁心,然後,她看見他悶聲偷笑。
她拉得全身無力,午飯的炒麵,她連半口都吞不下。
黃昏,表哥要開車送他們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卻拒絕,他說表哥全家還得忙著把今天摘的茶連夜做起來。這件事讓她發現,他其實是個體貼的男人。
他沒有開走表哥的貨車,因為表哥還得用貨車四處收茶青,她走不動,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長,整整走了兩個小時,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說東說西,說當女人就要當林志玲,美麗得可以當花瓶,說身為男人要重情重義,如果人家對你好,就要懂得回贈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應該滿足她對經理職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說話,他沒回答,後來懶了,她索性癱在他的背上睡覺,寬寬的背、舒適的搖晃,讓她突然感覺,有個男人可以靠,感覺還不差。
打吧,打通電話,她已經回來一個多星期,至少要打個電話,問問他的茶葉什麼時候會到,就算沒有公事橫在中間,也可以問問他,那鍋滷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這樣,決定!
拿起電話,她撥了一個以049做開頭的家用電話。
電話沒人接,她看看手錶。這個時候……他不會還在茶園裡吧?晚點再撥。
七點,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電話,還是沒人接,向秧秧皺起眉頭。他去哪裡?他又不是愛“開講”的男人,沒道理這時候不在家。
她開始後悔,沒有留下他的手機號碼。
晚上十一點,她穿著睡衣,在房間內來來回回,用昂貴的手機打市話,一通又一通,通通沒人接。
糟糕,他會不會在幾天之內把她做的東西吃光光,然後,不得不自己下廚房,再然後他的廚藝……天吶,食物中毒!
她每個小時打一次電話,從晚上七點打到第二天凌晨五點,一整晚沒睡覺,把手機握在掌間。
六點,她等不下去了。萬一他昏倒在森林裡呢?萬一表哥沒有去探望呢?萬一他生病了,卻沒有人知道呢?萬一有強盜行搶,他住的地方那麼偏僻,連警車都開不到……
她在心底模擬了一百種狀況,每種狀況的結論,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嚇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開著車子一路南下,三個小時的車程,因為緊張還開錯好幾個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達小屋,卻發現屋門從外面上了鎖。他不在家?她走到後院。他的車子不在,是去哪裡?
她從屋前繞到屋後,在每扇窗戶外向裡頭張望,屋裡冷冷清清、乾乾淨淨,傢俱都用白布蓋起來了,沒有人居住的痕跡。
不顧自己穿著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裝,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樹上。在這裡十幾天,她學會當野孩子。
樹爬到一半,向秧秧就聽見裙襬撕裂的聲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樹幹,好不容易,她看見了,但是,二樓的床和書桌一樣用白布蓋上……
所以,他被綁架了?因為大家盛傳他是好野人?某個殺人變態狂把他活埋在森林裡,卻故布疑雲,讓大家以為他出遠門?
她把自己嚇到理智盡失,忘記殺人魔不會只殺男人不殺女人,她跑進森林裡,走他常走的那條路,為了怕迷路,她還用鑰匙在每棵經過的樹上做記號。
來回,她在森林裡繞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尋求協助。
她開的不是高速公路,卻讓車子的時速飆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剎車,聲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衝出來,以為發生什麼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樣看起來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搖,急急告訴他,她已經在森林裡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