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個在她頭頂上做正室的,被她用吹枕邊風讓殺死了;以為自己可以扶正了;但丈夫又娶了名門之女。第二任正室不好打發,鄭櫻桃恰生了個孩子,按照慣例,妾子由主婦撫養也是正理,得寵的鄭櫻桃自然不願意,兩人搶孩子的途中,孩子死了——鄭櫻桃順水推舟,說是大婦故意害死她孩子,第二任正室再次完敗。
好不容易等丈夫當了皇帝,鄭櫻桃也當了皇后,她生的兩個兒子,大兒子當了太子。
太子,把他爹孃的殘暴一絲不落的遺傳了,這貨還吃人。
見太子的亂攤子要整不下去了,鄭櫻桃去派人勸他,被太子殺了。太子這色厲內荏的貨,圖了一時痛快,事後又嚇得裝病。他皇帝爹是真以為他病了,派女官探訪,也被殺了。
就這樣,石家殘暴爹奮起殺了太子兒子,連鄭櫻桃本人都打回去做東海太妃。做了八個月的正室,鄭櫻桃又幹回老本職了,《論正室的倒掉》是她的專項。在她之後的第四任正室再次被她輕鬆完敗。
滿目的寵妾滅妻事引以為戒,就算目下自家的妾被打壓趴下,春華也沒有掉以輕心。
留下了庶女,是膈應了丈夫,留下了妾,說不準就給她翻了身。
該做的,她還要抱著孩子去給她爹看,“這是咱家的二孃了,族裡的話……該是十一娘了。”
司馬懿是根本就不想看見這孩子,隨口應道,“有你看著就好。”
早在妾懷孕之初司馬懿就不想給別人養孩子,直接就想讓發賣了她,還是被春華攔了下來,“她懷著孩子,要是你覺得她不合你意,也不在這時候打發。”
她不是個爛聖母,這麼做自有原因,“興許得一子才好。”
司馬懿心想,得一子才不好,他就真給人養兒子了。
人到中年,他有兒有女,且都聰明伶俐,討人喜歡,真不差這麼一個孩子,還要是庶出的。頭一次,他覺得找這麼個妾當樂子,現在倒塊甩不掉的膏藥,說不準還要影響他原有的家庭,有些得不償失了。
到底戴綠帽子的原因不好明說,“庶出的下作東西留府裡算什麼,官員本四十不能納妾的,有了孩子不正更難堪了。”
春華心想,你要知道規矩,當初就不該把人帶回來。
還要一臉為他著想,“您要這麼想,現在打發了,懷了孕的妾真讓她在外面把孩子生下來,那事情可就大了。”
人牙子不是做福利的,懷孕的女人一時半會兒是沒地方賣的,收到了這樣的女人,大多是因了主人家的陰私事,人牙子背後都要道聲晦氣的。
你想賣了她,還沒人願意接手呢。
“事情還能怎麼壞了?”
“你想,在外面讓她生了孩子,母親是賤籍出身,孩子又無父養的,多是要從母為奴的。”
親,別忘了這個時代還有個《從母法》的慣例喲。
“這孩子要也是個賤籍的,大概是和其母一樣,或是當歌舞伎,或是給人當樂工說書……便是我可以不顧名聲讓人說大婦不厚道的,你還指望著往後有這麼一奴婢見人即說是咱家骨血的嗎?”
十多年後,她的孩子們都已經長大了,男的在朝堂上走動,女的為命婦的,便是為孩子們著想,難道還要弄出一個在外口口聲聲嚷著自己身世的庶出同胞,讓兒女們難堪嗎?
如今伏姬被摁在她的地盤裡不得動彈,但賣出了府,那就是天高任鳥飛了。要伏姬潑婦點的,自己便先隨口一嚷嚷,事情鬧到了輿論層面,就是不死也要脫層皮了。
陰私的事只能往暗處捂著,哪有把人往外面推,讓她開了口的道理。
司馬懿也腦補了一回,春華說的不是沒道理。
假設真有這麼一個“十八年”後,給他來了這麼個“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