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更清楚這個國家機體上經常發作的癌症的根源是官本位,而官本位的根源是垂直任命制,當每個官員都只需要向上司負責的時候,買官賣官、貪汙腐化、道德淪喪是不可避免的。
中央集權和垂直任命制導致官設得太多,機構多、攤子大,官員多、人滿為患。首先是上面的機構太過臃腫,然後又搞什麼對口設定機構。中央有什麼機構,省、縣就有什麼機構,甚至到鄉、鎮都是上下一般粗,最後導致七站八所,從建國初的七八人,六十年後,一個鄉、鎮官僚達到兩三百餘人,都是體制帶來的弊端。有的市副秘書長就多大十多個。助理達到十幾個,吃飯財政增加官民比。極大地增加了老百姓的負擔。
幾千年來,都是少數人在少數人的圈子裡選幹部,由於是上邊給下邊發烏紗帽,造成在官員選擇導向上的失誤,讓官員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誰給發的烏紗帽就對誰負責;過度追求短期行為,而沒有長遠打算;以政績論英難,很多官員都形式主義,做秀而不做事,形成政績工程。取悅領導,等著提拔,對民生工程不重視,造成一屆政績幾屆包袱。
在權力設定上沒有實行分權和制衡機制,而是過於集中,少數人說了算和個人說了算,導致官員追求個人既得利益,著重管制審批,輕視公共服務和民生工程,嚴重惡化了經濟發展環境,是經濟發展不快的一個主要體制性原因。
任命官員後,下一步就是管制和監管問題。而官本位制度導致管官的機制太虛,重授權而輕監督,重集權而輕分權,最後導致虛監督和軟監督,只有體制內的監督,而沒有體制外的監督,缺少其它政治團體和民眾的監督,新聞監督也有諸多禁區,這種體制內的監督導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問題難以根治,原因就在於此。
呂布以為,內部的反腐固然要設,當要配合著外部的反腐,內部的反腐才不至於成為某些權貴進行權力鬥爭的工具,必須要引入外部監督,發動所有的基層民眾去盯著那些官員,監督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讓權力執行在陽光之下,才能徹底杜絕貪腐。
朱元璋設定了都察院督察御史、巡按御史、六科給事中,還搞出錦衣衛來秘密監察官僚,結果如何,還不是越反越貪,前赴後繼,實際上,究其效力來說,內部反腐是笑話,外部反腐是無奈。
呂布這三年來致力於推行全民教育,雖然因為地方官吏的貪腐,使得部分窮苦孩子暫時沒有進入小學堂和中學堂,但大部分百姓都或多或少地接收到了文字教育,有很多寒庶出身的百姓都能夠讀懂大漢日報,特別是呂布這次反腐風暴吹過,吹醒了很多民眾怯懦的心懷,他們意識到當今朝廷反腐的決心是很強大的,有了這樣的民意,呂布便有了外部監督來反腐的信心。
呂布提議,在州、郡、縣、鄉各級設立議政院來監督各級官吏的權力執行,議政院裡面成員為議政員。議政員由自耕農、商人、工匠、教師、學生、軍人等成分組成,因為議政員是監督官吏的,所以議政員都不能由官宦家庭裡面產生,任何試圖操縱議政院的官宦家庭都會遭到滅頂之禍,呂布最後這一點明明白白地講出來,針對的是那些現在已經是或妄圖建立世家的官宦家庭。
說起地方議政院,須得說下現在的地方行政編制。
從光熹三年(191年),大漢的基層組織便逐漸改為,五戶為一甲,五甲為一保,十保為一亭,十亭為一鄉,十鄉為一縣,十縣為一郡,十郡為一州。此時一戶人家平均是六口人,一對老人、一對夫妻、兩個子女,一甲便是三十人,一保便是一百五十人,一亭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