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古代的爵位體系,歷朝歷代,略有不同,卻又大相徑庭!
在先秦,夏商時期,按《通典?職官?封爵》記載,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無子、男二等。究竟事實怎樣,並無實物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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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6章 封爵
這一日,臨安便落到了趙晉的手中,八萬守軍投降一半多!
訊息再次傳到揚州總部,見趙晉忽然冒出這麼多的力量,揚州那邊便一下子慌了神,開始準備了決戰!
就在這個時候,趙晉的封賞也到了!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樞密院鐵騎參將趙晉,評判中,勞苦功高,特奉為一等伯爵!黑牛山要塞方圓二百里,為趙晉之封地!……”
關於我國古代的爵位體系,歷朝歷代,略有不同,卻又大相徑庭!
在先秦,夏商時期,按《通典?職官?封爵》記載,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無子、男二等。究竟事實怎樣,並無實物資料佐證。
周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襲罔替,封地均稱國,在封國內行使統治權。各諸侯國內,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國等置執圭、執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對封邑也可以行使統治權、唯受命於諸侯。
春秋戰國時期,天子不存,乃是諸侯大戰的時期,所以爵位的體系,並不明顯,直到秦朝,秦始皇一統中國,爵位體制再次興盛起來。
秦朝,繼續使用自商鞅變法後定下的自公士至徹侯二十等爵,專門用以賞功。徹侯食縣,其他諸爵得食俸祿如官吏。
上造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只高於公士。《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也。”此爵僅高於無爵,仍須服役。
簪嫋秦、漢二十等爵的第san級,高於上造,仍須服役。公元前186年漢代的《田律》和《戶律》規定受田數額為簪嫋3頃(300畝),簪嫋3宅(宅地的標準是以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出土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嫋可以有jing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乾草半石。
不更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四級,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輪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須照服。
大夫:古代諸侯國中,在國君之下有卿、大夫、士san級,因此為一般官員的通稱。秦漢以後,中央要職有御史大夫,備顧問者有諫大夫、中大夫、光祿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諫議大夫之官,至明清廢。又隋唐以後以大夫為高階官階之稱號。清朝高階文職官階稱大夫,武職則稱將軍。宋徽宗政和年間重訂官階時,在醫官中別置“大夫”以下官階,故今仍沿稱醫生為大夫。
官大夫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級為公大夫),示稍尊也。”漢時,第八級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漢代《田律》和《戶律》規定官大夫受田數額為7頃(700畝),宅地的標準是7宅(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公大夫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七級,又名七大夫。高於大夫、官大夫。秦時,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見縣令、丞揖而不拜。漢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始為高爵,僅得免役,公大夫仍須服役。
公乘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八級。以得乘公家之車,故稱公乘。秦與漢初,從第七級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為高爵,漢高祖規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以上始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過免役,公乘以下仍須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