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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是為了更好地追求個人的利益。我們非常感謝宗先生在過去十多年裡對娃哈哈合資企業的發展做出的貢獻。但是,任何人都不能以此為藉口,利用員工、業務夥伴和社會大眾,煽動針對其他個人、公司和國家的敵對情緒,以危及合資企業的健康發展為代價,實現個人財富最大化的目的。

我們認為作為一名董事長,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就是為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為了實現公司治理變化的平穩過渡,目前我們的首要任務就是在可能的情況下,儘快與新任中方董事召開董事會會議,就目前公司的業務和管理狀況進行討論。

由達能集團任命的董事會成員將一如既往地恪守合資企業董事會所賦予的職責和使命;我們希望中方的新任董事也能同樣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我們相信在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援下,這一糾紛仍有可能透過協商解決。

作為娃哈哈合資企業的主要股東、作為一家在世界各地都受到尊重的企業,達能集團一直堅持一個原則,即我們過去、現在、將來都將繼續致力於娃哈哈合資企業、品牌和員工的發展。

感謝大家的關心,我們將在適當的時候向大家通報最新的進展情況。

達能的宣告抓住機會重申尊重中國品牌的立場,樹立“國際友人”的姿態,並表示殷切希望與宗慶後和解。

這時宗慶後提出了兩個著名的條件:一、取消不平等條款(主要指競爭條款和商標許可條款);二、(達能)公開道歉。

和解有望,公眾都迫切關注達能的態度。達能亞太區總裁範易謀聽到這兩個條件,站起身來,向記者反問:“你覺得我應該接受嗎?”

將計就計:商標仲裁破除輿論迷信(1)

兩重陰陽,兩重非法:商標合同

範易謀不肯接受宗慶後的和解條件,宗慶後“直面”跨國公司對手,這時他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是法律戰場遠在斯德哥爾摩,這真正要命的法律戰自己卻抓不到主動權;第二是近在眼前的達能輿論戰,不小心就會被攪得心神大亂。

首先是家門口的輿論戰。

達能與奧美打響的4…11第一炮,發明宗慶後“沒有契約精神”論,確立了壓倒性的優勢。次年我參加一些會議,發現即便是關心天下大事的資深財經媒體從業人士,說起達娃之爭來,還是認為這是一場“商標轉讓給外資企業後、中方悔約”的事件。

新浪一次訪談節目中,我重提陰陽合同與商標歸屬的問題、宗慶後競業禁止的問題,從法律角度分析了一番。等我說完了,《工人日報》的主任記者說,錢律師,聽了您的話,我只有一個感覺:暈!旁邊的嘉賓是第一財經的,介面笑說:“Double暈!”

我跟助手請教什麼叫“Double暈”,助手解釋說這叫“雙倍的暈”,說英語類似的還有“三倍的傻瓜”的用法。我不知道雙倍的暈是多麼暈,但是肯定受了“公眾迷信”的影響,分不清孰是孰非。如果娃哈哈起訴達能與奧美,要求消除影響的話,只怕達能還要花500萬才能消除的徹底。

同時我想到以前常說達能設計了“陰陽合同”,這話不準確,應該叫“double陰陽合同”才對,就是“兩重陰陽”。

第一重陰陽是合資合同與許可合同的陰陽。合資合同本來約定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作價一億,由於國家商標局不予批准,於是達能與娃哈哈想出來一個辦法,叫做以許可之名行轉讓之實。達能炮製了一個商標許可協議,商標獨佔許可使用費也是作價一億,裡面的規定繞來繞去就是允許達能擁有並且行使商標所有權的各種權能,這是第一重陰陽。

第二重陰陽是商標許可合同的國家局備案版與雙方實際履行版的陰陽。按規定,商標許可使用也需要向國家局進行備案,達能估計這份許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