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家二大爺就是一個比較合適的寫作物件。
在舊時代,二大爺原本是一地主少爺,打牌賭寶丶納小妾這種缺德事都幹過。
但經歷戰爭和人道洪流的洗禮後,他最終落得一個家破人亡丶妻離子散的結局。如今成了遠近聞名的五保戶。
就算是這樣,人家還頑強活著,每天要麼喝點小酒,要麼下河摸魚。李恆的摸魚技術就是從小跟他學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爺,嚯!寫作要素齊全,簡直了。
就問於華你慌不慌?
正當李恆點盞煤油燈丶奮筆疾書的時候,遠在京城參加魯迅文學院文學講習班的於華只覺頭一昏,摔地上差點暈倒了過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著屁股哎喲哎喲爬起來,於華仰頭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覺此刻有個無比重要的東西離他遠去一般。
第二天清早,一夜沒睡好的於華經過路邊攤時,心血來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結果瞎子告訴他:你這是遇了煞星,華蓋運被奪。
於華一驚,慌忙問有沒有解決辦法?
瞎子掄了輪手指,要錢!
於華伸手往兜裡一摸,轉身偷偷跑了。
……
李恆平日裡雖然懶散愛偷閒,可一旦下定某種決心,他就立馬會變成另一個人,行動力非常強。
擰開墨水瓶蓋,他把鋼筆頭浸到裡邊,大拇指和食指輕輕一擠壓鋼筆肚,瞬間吸滿了墨水。
找出一個新本子,攤開,準備下筆時,發現對門仍在敲鑼打鼓地做法事欸,鬧個不停,吵死了,試了幾次根本聚不起精神。
好在農村的學習環境一直比較惡劣,他從小就習慣了,倒沒有急到想罵人。
只見他擱下鋼筆,深呼吸幾口口氣,隨即緩緩閉上了眼睛,開始醞釀寫作情緒。
都說磨刀不誤砍柴工,這不,十來分鐘後,李恆再次睜開雙眼,此時他完全遮蔽了外面的喧囂,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
這個晚上,他用爬格子的方式手寫滿了5000字,從6點半寫到12點過,手腕有些生疼。
要不是突然到來的李豔打斷了寫作思路,他渾然不覺已經夜深了,還能寫。
李恆鬱悶扭頭,「大姐,這個點你怎麼來了?」
李豔把一大碗臊子面端到他跟前,歡天喜地說:「弟啊,快吃,我偷偷拿回來的,沒人看到。
你看這是羊肉坨坨,這是牛肉坨坨,好吃地緊,我剛才吃了三碗。」
聽到「偷偷」兩個字眼,李恆哭笑不得,合著這大姐還曉得陳李兩家鬧矛盾了呢。
那你還上趕著跑去看熱鬧?
不過想歸想,卻並不會怪她,在他眼裡,只要大姐開心,一切隨她好了。
李恆說:「我肚子還飽,大姐你把面端去給二姐吧,她食量比我大,晚上容易餓著。」
提到二妹,李豔頓時有些委屈,「我剛才給她送過了,她不吃咧,還罵我沒骨氣。」
李恆怔了怔,有些沉默。
這可真是二姐的行事風格,寧願餓死也不會去吃仇家的東西。在這一點上,他深受這姐兒的影響。
李豔再次催促:「弟啊,快吃,面要糊了就不好吃了。」
「哦,好。」
李恆口裡說著好,卻把面挪到了一邊,對大姐說:
「我在寫作文,馬上寫完了,等寫完再吃,時間也不早了,大姐你先回去睡覺。」
大姐文化水平不高,讀二年級的時候連著降了三班,然後在同齡人的大肆嘲笑下,她自卑地沒再去學校。
所以,她壓根就看不懂李恆在寫什麼,只覺著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