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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屋裡度日如年的等待著歸期未定的陳明仁,同時也牽掛著晨曦是否安好,她相信終有一天晨曦會明白她的。

晨曦走後第十六天,陳明仁回來了。他按依依告訴他的地址,在半山腰的民屋裡找到了孤身一人的依依,此時的依依更見消瘦,陳明仁一陣心痛。他以為晨曦會陪著依依等到他回來,對於晨曦的離開陳明仁是震怒的,他那麼信任的把心愛的女人託付給晨曦,而晨曦居然獨自離開了,這讓他有想臭罵晨曦一頓的念頭。

依依阻止了陳明仁想去德森找晨曦的舉動。

“晨曦本來就應該有自己的生活,你讓她跟著我們,她的身份很尷尬的,再說我們住在一起總歸是同居的身份,三個人進進出出的難免人家指指點點,有些話很難聽,雖然晨曦從來不跟我說,但不表示我不知道。晨曦對我的好,你沒看到,為了照顧我,她自己天天餓著肚子還要騙我說吃過了,我有你心疼,那她呢?誰心疼她?讓她去德森吧,那是我的主意,紫珊會照應她的。”依依這樣對陳明仁說。

陳明仁意識到自己有事些必須對依依有個交待,於是坦白的告訴依依,他仍然不是自由身,臺灣的家人阻止他離婚,太太提出的條件也相當的苛刻,所以暫時還是給不了依依應有的名份,但是他一定會給她一個未來的,陳明仁向依依保證。

依依沉默不語。她能要求什麼呢?自己原本也不算是真正的自由身,而她是在知道陳明仁有妻兒的情況下跟了他的,她沒有立場去指責陳明仁什麼,除了安靜的等待還能怎樣。

陳明仁在臺灣經朋友的介紹,轉到保稅區最大的一家鞋業去工作了。職位只是副理,而且是廠子裡一個部門的副理,和原來的職務差了三四個等級。不過因為是大廠所以薪資上還是比原來要豐厚得多。可是大廠有大廠的規矩,那家工廠明確規定臺幹不得和本廠的女工發生情感糾纏,如若發現男女雙方一起開除。因此,依依不能跟他去同一個工廠上班,而陳明仁也不想讓依依再工作,用陳明仁的話說,男人麼,養活不了自己的女人那還能叫男人麼。

其實依依知道,自己即使去上班,掙的那點工資還不夠陳明仁帶她去金臺北打一場保齡球,在福成上班不過是自欺而已,那樣至少看起來自己不是個被養著的“情婦”。而現在,事實上除了他們自己相信這是愛情,在別人眼裡她就是隻被圈養的“金絲雀”。

工廠不允許正式家眷以外的人進駐,而臺幹也必須晚間回宿舍住。大廠的規矩之所以如此之嚴,一方面是大陸當時的社會治安有些亂尤其是經濟開發區,當時在廣東、福建的一些地方曾經是出現過臺商被搶、被殺事件的;一方面也是迫於在臺家眷們的壓力,太多的外派臺幹因為來大陸後出現了家庭問題,引發了用工困難,很多女眷不同意先生外派大陸工作。之後的1994年4月臺灣精美出版社曾出版過專著《一國二妻,婚姻白皮書》,其中提到問卷調查表明,來大陸工作的臺商有75%以上在大陸發生過婚外性行為,這其中包括同居生子的部份臺商,可見這影響有多麼廣泛和重大。

因為這嚴厲的規定,依依只能獨自一人住在出租房,而陳明仁每天下班後過來陪伴依依的時間也很短,時光流逝裡,依依越來越看不到希望,她覺得自己的愛情正在一天天的枯萎,心靈深處的那朵愛的玫瑰正隨著冬天的慢慢臨近而片片凋零。

當十二月來臨的時候,依依終於對陳明仁說,她要回去。她不顧陳明仁的苦苦挽留,聲稱在她沒有解決好自己的事情,她沒有辦法安心的面對他。

陳明仁知道依依老家還有一個婚約需要解除,那是他們最終要面對的問題。事實上這的確是,而依依說解決好自己的事情,其實也是在暗示陳明仁應該儘快的解決好他那邊的事。而陳明仁卻對此隻字不提,這讓依依疑慮。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