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斯狼狽地摔在地上,放著狠話,卻忍不住後退:“你會為你的魯莽付出代價的!”
“也許吧,不過你應該會比我先付出代價。”霍延己道,“今天有人問我,是不是之前被用拶刑廢了手,才把鞋帶系得這麼亂。”
蘭斯下意識看向他的軍靴,確實亂糟糟一團。
“雖然鞋帶不是我係的,但這話倒是給了我靈感。”霍延己垂眸望著蘭斯,“看你的手保養不錯,很適合拶刑。”
蘭斯下意識地面露驚恐,十指蜷進掌心。
他算是議庭比較年輕的議員了,四十歲不到,從地下城出生就沒怎麼離開過來過地表,對於汙染怪物的瞭解僅限於記錄片,練槍都是玩樂,一次實戰沒有,手部老繭鮮少,膚質細膩。
霍延己示意人架他起來。
蘭斯連滾帶爬地往後退,手臂被人粗魯地拎起,他驚恐地蹬著腿:“你瘋了霍延己!你真打算和議庭鬧翻!!?”
霍延己在單人沙發上坐下,慢條斯理,但語氣冰冷:“為什麼你們都能心安理得地認為,就算這些腌臢事敗露,也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蘭斯底氣又足了些:“地下城都是我們的,你有什麼資格囂張?”
霍延己沒說話,抬手示意士兵用刑。
然而還沒動手,只是一個姿態,蘭斯就嚇得閉眼吼叫起來:“副議長是我爸!你們敢動我!!??”
“……”
許久,蘭斯只聽到一聲嘲弄的笑意,他睜開眼,對上霍延己的視線,臉一下白了,終於意識到自己剛剛說了什麼。
“我說呢,你這樣的廢物怎麼進的議庭。”霍延己冰冷道,“幾千萬人在外面搏命,原來是給你們賣命的?你們把自己當什麼,地下城的主人?還玩起子承父業這一套?”
他起身走到蘭斯面前,抬手扼住他的脖子。
蘭斯仰著頭,臉色憋得通紅。
皮質手套逐漸收緊,直到蘭斯出現了窒息暈厥的徵兆,霍延己才突然收手:“《黎明協議》第二十六條是什麼?”
蘭斯捂著脖子劇烈咳嗽,恐懼迫使他回答了這個問題:“為確保議庭成員為人類黎明鞠躬盡瘁,禁止與配偶自然孕育後代咳咳……禁止捐精後透過系統尋覓同血脈的存在……”
蘭斯與戈德的關係嚴重違背了這一準則。
有親人,有後代,人就會產生私心,就會出現各種利用權柄徇私舞弊的情況——
例如本該在十來歲時被送往地面的蘭斯就被留在了地下,還進入了議庭。
霍延己漠視著他,道:“最後給你一次機會,交代清楚一切。”
蘭斯把握住了這次機會。
他意識到,霍延己徹底失控了,即便不能完全跟議庭鬧翻,也可以隨便給他編一個死亡理由,私下裡弄死他。
他什麼都說了。
最高議庭之所以制定制定《黎明2號》,是因為議長和副議長、甚至很多議員的年紀都大了,他們恐懼死亡,但又不得不接受現實。
他們決定搏一個‘千古流芳’的好名聲,希望後世的人提起他們,想到的是“人類在議庭,在宗姆、戈德等議員的帶領下,驅散了黑夜,步入了黎明”。
按照科學家的估算,這個環境再持續下去,人類滅絕也就是幾百年的事。
那他們為什麼不在死前搏一搏呢?
贏了,名垂千史,輸了也沒什麼,反正都要老死了。
宗姆和戈德上來的這一趟,沒想到會發生這麼大的變故,所以並沒有留下任何口信,地
下城應該還沒有防備。
另外,其它的失蹤人員是真的不知道去哪了。
議庭這些年和各地的反叛者組織一直有聯絡,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