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被五花大綁押解跪在寢宮院子裡。
皇帝完顏亶並沒有上前去數落他的罪狀,對大興國說道:“你去問他是否知罪?”
大興國便來到廊下,厲聲喝問張鈞:“陛下讓老奴前來問你,你可知罪?”
張鈞根本不知道禍從何來。他還沾沾自喜自己寫了一篇錦繡文章,應該得到皇帝的誇讚,卻沒想到被綁了送到皇宮來了,可是他翻來覆去的想自己的這篇文章中並沒有任何不妥。
現在大興國如此問他,他又哪裡答得上來?哭嚎著說道:“臣不知所犯何罪?請陛下明示,若是臣的確犯了罪,臣願受死。”
那意思分明是說我冤枉,我真有罪,你弄死我活該,我沒有罪,你不能冤枉我。
大興國哼了一聲,便把張鈞的話添油加醋的進去給皇帝完顏亶說了。
完顏亶更是惱怒,下令杖責三百。
一般說來,杖責超過一百基本上小命就沒了,更何況三百,就算三條命都不夠打的。
不過既然皇帝說了要打三百棍,那就不能在打完之前讓他死了,否則行杖之人會被嚴懲,甚至因此可能會送命。
所以行刑的人必須要十分謹慎小心,既要打得虎虎生威,又要不能打的太重,免得挨不了三百棍,活活打死,這三百棍打下來,張鈞一條命去了九成,幾乎是奄奄一息了。
整個脊背、臀部和大腿沒有一塊好肉了,留下的鮮血都在身下成了血泊了,不過卻沒有死,還在那痛苦的呻吟著。
皇帝完顏亶又怒道:“再去問他是否知罪?”
大興國又出來詢問。
張鈞勉強還能用殘弱的聲音斷斷續續的說話:“臣實在不知。”
大興國把這話稟報了皇帝。
皇帝怒極反笑,說道:“既然他不知道,那就把他舌頭割了,手腳都砍了。”
大興國立刻出來,吩咐人徑直實施,將張鈞手腳全都砍了。
同時把他斷口止血,讓他不至於流血過多而死,雖然手腳都砍了,由於處理了傷口,張鈞一時卻沒有死去。
皇帝又讓大興國去問他可知罪,但這時張鈞已經沒辦法回答了,因為他舌頭被割了,手腳也被砍了,他只能用搖頭點頭來回答了。
聽到這話,他依舊搖頭,因為他到這一刻也沒弄明白他到底什麼地方做錯了。
他其實想表達的是我可以認罪,但你得告訴我做錯了什麼,我好認罪呀。
他的搖頭在皇帝眼中那就是頑抗到底,皇帝一怒之下說道:“既然執迷不悟,把他頭砍了,然後大卸八塊,扔到外面街上暴屍三日。”
張鈞也算是金國筆桿子,就這麼被砍了頭,剁成了碎塊扔到街上,三日後仵作才把他的殘肢碎塊收攏到竹筐裡,拿到城外亂葬崗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