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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子裡留下一道殘影。

他身後,一群高大威猛身著西裝的壯漢正不斷向他逼近,同時口中大聲喝著:“小子,給我站住。”

“站住?站住我豈不死定了。”少年回頭衝著那群壯漢做了個鬼臉,接著速度陡然倍增,繞了幾個街區將身後的壯漢甩的無影無蹤了。

“奶奶地,這小子的速度怎麼這麼快?”那群壯漢見已經跟丟了目標,終於停了下來,大口喘息起來。

血族以速度見長,一般的血族能達到20m/s的速度,這群壯漢乃是‘蒙迪家園’的保鏢,經過特殊培訓本身速度都已達到30m/s,而剛才的少年,他的速度竟然在40m/s之上。

雖只是一個少年,卻擁有著比這群專業保鏢更加強壯的體魄和迅捷的速度。

“真看不出這樣一個低賤雜種,竟有如此速度。”

“算了,別提那小子了,還是想想回去怎麼向老闆交代吧。”

與這群保鏢相隔兩條街的一處巷子中,短髮少年見終於甩掉了那群傢伙,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哼,跟我比速度,你們還嫩了點。”說起話來老氣橫秋,有份大人味道。

少年名叫千奇,今年17歲,是這貧窮街區第49街的一個老頭收養的孤兒,因為從小對什麼事都很好奇,所以老頭子給他起名叫‘千奇’。

千奇從小吃了不少苦,收養他的老頭身體不好,經常生病,為了承擔老人的醫藥費,千奇六歲時就開始給報社送報賺錢,那時他每天至少會跑十八個地方送報,每個地方相隔五里地左右。

也就是說他每天至少會跑上近百公里的路程,也正是如此才鍛煉出他40m/s的速度。

七歲開始,千奇用自己送報積讚的錢買了個相機,他喜歡千奇百怪的事,因此拍下的都是些奇怪的東西,他拍的東西很快被編輯所看重,從此千奇便開始了他的拍攝生崖。

隨著年齡的增長,千奇明白了什麼樣的素材是報社需要的,什麼樣的東西可以給個好價錢,於是他開始跟蹤一些知名人物,成了名副其實的偷拍者。

“按照人類的說法,我這類行為的群體被稱之為‘狗仔隊’,可是為什麼要叫‘狗仔隊’呢?”千奇看著身邊可愛的小狗兒發呆,終究想不通為什麼。“人類真是奇怪的生物呢!”

正因為奇怪,千奇對於古文明,對於前世界,對於人類充滿了好奇,他翻閱無數與人類相關的書籍,對於人類卻是越瞭解越好奇。

隨著這份好奇心以及對知識的渴望,千奇更加瘋狂地偷拍奇聞異事、名人八卦之類來賺錢,因此他經常出入一些私人領域。

曾經他多次被發現,並像今天這樣被追趕過。有幾次他甚至被那些人打了個半死,不過也正是這一次次經歷,十年的生死逃亡另他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兩倍左右。

坐在地上休息了五分鐘之後,千奇抹了抹額頭上的汗水,這個擁有著一頭黑色碎髮、面目俊秀的少年腳下一踏再次狂奔了出去。

他喜歡跑步,喜歡耳畔呼嘯的風聲,更喜歡追求速度的極限。

十分鐘後,千奇來到了繁華熱鬧的都市,踏進了一家七層的寫字樓中。

寫字樓六層被大眾報社承包了下來,整層樓中一個個耳尖牙銳的血族正忙著手中的工作,若不是他們有著明顯的特徵—獠牙,工作中的血族倒和人類十分想象。

“喲,沒牙的小子又來了。”

千奇一踏進報社就有血族開始打趣起來,他們經常說千奇是個‘沒牙的小子’因為他的兩顆血族獠牙確實不怎麼明顯。

“誰說我沒牙!”千奇咧開嘴巴衝著那個哈哈大笑的胖叔叔做了個鬼臉。

整個報社的血族雖然已經無數次經歷這一幕,但一看到千奇那兩顆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