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卓凡發現,他拿來挑選做海軍陸戰隊的兵員基數,居然相當不小。
而這個兵員基數,對進一步擴建海軍,也有相當助益——可以直接從陸軍中抽調部分合適人員。
海軍陸戰隊將歸屬海軍,亦將是第一批登上馬關的部隊。
這次軍事會議,還透過了一個重要的決議:建立軒軍的功勳制度。
現在朝廷的軍功制度,不外是兩條:給官、給銀子。這是地道的農業社會“官本位”軍功制度,完全不適合近現代軍隊建設的需要。關卓凡暫時還無法從國家層面對整個軍功制度進行改革,只能在軒軍內部先做起來,而且還得和朝廷的軍功制度一起,玩“雙軌制”。條件成熟的時候,才能以國家名義,把軒軍的一套,推行於全軍、全國;同時,逐漸廢止舊有的軍功制度。
近現代的功勳制度,起於歐洲,源於軍事,但並不侷限於軍功。軍事之外的領域,關卓凡現階段當然顧不上,只能集中精力,先把軍隊的事情辦好了。
以英國為代表的歐洲功勳制度體系龐雜,名目繁多。不過這是人家好幾百年累積出來的,關卓凡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建立起這麼大的一個功勳體系,只能先從最基本的做起。
歐洲的功勳制度,花樣是多,好看是好看,但關卓凡認為有一個毛病:等級過於森嚴。許多勳位只有“有身份的人”才可能得到,有的勳位還設有嚴格的人數限制,像英格蘭的嘉德勳章,只能授予二十四人;蘇格蘭的薊花勳章,只能授予十六人;愛爾蘭的聖帕特里克勳章,只能授予二十二人。
這種制度,看起來很酷,獲得者也會有很強的榮譽感,但究其竟還是一種封建餘緒,剝開炫目的華衣,裡面是陳舊的貴族騎士等級觀念,屬於高高掛起、自重門戶的一種做法。
歐洲功勳制度的這個特點,自然而然,被封建殘留較多的政權模仿,比如明治維新後的日本政府,又比如中國的北洋政府。
明治政府的八個等級的“勳等賞牌”——即後來大大有名的“旭日章”,基本上勳等和軍官士兵的等級對應,低階官兵拿到高等級的勳賞,基本是不可能的。不因如此,因為七等以下的勳章,多授予身份微賤的兵卒,賞勳局認為,天皇在上面署名,有損皇室尊嚴,於是七等勳以下采用規定製式,取消了原有的天皇親筆簽字的“御署名”。
這一套,北洋政府學起來是最逗比的。
英國、日本的功勳制度中,勳章等級和獲得者身份的對應,只是個“潛規則”,並不拿到紙面上,而且也不是百分百絕對的,但北洋政府的功勳制度,卻完全明碼標價:
“大綬寶光嘉禾章”分五等,這個是“最高榮譽”,和普通士兵沒有一毛錢關係。
“嘉禾勳章”和“白鷹勳章”分九等,一至四等授予將官,三至六等授予校官,四至七等授予尉官及准尉見習軍官,六至九等授予士兵。
“文虎勳章”亦分九等,一、二等授予上等官佐,三至六等授予中等及初等官佐,七等以下授予士兵。
又有“陸海軍獎章”,分為四等,一二等授予軍官,三四等授予士兵。
關卓凡想,這麼上下劃線,能有士兵願意出力給你打仗?這個功勳制度,大概能從一個側面,說明北洋政府軍隊的戰鬥力了。
而民選的美國,就完全沒有這個問題。比如關卓凡前後拿過兩枚、叫總統和五星上將都魂牽夢繞的“國會榮譽勳章”,美利堅合眾國的最高榮譽,即便是最普通計程車兵也有機會獲得,而且,獲得勳章的機率比高階軍官更高。
看看獲得“國會榮譽勳章”的標準:“具備英勇頑強、自我犧牲、臨危不懼的事蹟,所表現的勇氣與大無畏精神明顯超過同伴。”顯然,這個標準,直接接敵的低階軍官和士兵,更有機會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