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學位)認證書及影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香港、澳門、臺灣的報名人員,可以憑所
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
證明書和認證書,並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影印件交報名處留存。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 3張。
(5)報名費用由承辦報名考試的機構在釋出的具體報名辦法中規定。
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報名處審驗後受理報名。
(58)港澳臺地區考生的考試地點在什麼地方?
答: (1)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的人員,應在香港考區參加考試。
(2)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報名的人員,應在澳門考區參加考試。
(3)在內地報名的港澳居民,應在內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4)在大陸報名的臺灣居民,應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5)在香港或澳門報名的臺灣居民,應在香港或澳門考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
確定的本地考場參加考試。
(59)司法考試的命題依據是什麼?
答:司法考試的命題依據是《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命題分為五個階段:徵
題、審題、選題、定題、拼題。所謂徵題,顧名思義就是徵集司法考試試題,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從以往的司法考試各科題庫中抽取,一種是命題人或各高校、法律研究機構等出題。
徵題一般是在每年的 6月份進行。第二個階段是審題,對徵集來的題目進行審查,看看是不
是符合規定。審題一般在每年的 7月中旬進行。第三個階段是選題,從透過審查符合規定的
題目中選取試題,司法考試的真題基本上從這個階段就有了雛形,透過選題就把當年司法考
試的大體基調定下來。沒有被選為當年考試的試題會放在題庫中作為今後司法考試的備選試
題。第四個階段是定題,由司法部及命題專家對選好的試題做最後確定,不排除在這個階段
會換一些題。在定題結束後,有司法考試標準試卷兩倍的試題供拼題老師選擇。最後一個階
段就是拼題,把定好的試題按照司法考試的試卷結構進行“拼裝”,一般會拼兩套試卷,一
卷作為考試正選試卷,另外的一套作為備用試卷,在出現狀況的時候替代正式試卷使用。
(60)能否談談卷一的命題特點?
答:首先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導向性”試題。2009 年新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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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考查分值達到 25 分之高,在卷一與卷四均有考題出現。需要考生注意的是,社會主義法
治理念篇在日後的司法考試中仍會佔有一席之地,且考查的分值仍然可能保持 25—35 分左
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將是卷四簡答題的常客,而且從 2009 年試題及司法部公佈的參考答
案來看,會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理學結合考查。並且會反映出對當年時事的考查。2010
年又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讀本》 (長安出版社)納入到考試依據中來。大綱這一變化,一
定會反應到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的試卷上來,考生務必注意這一點。
法理學的拼題老師是舒國瀅、高其才和葛洪義,從近幾年司法考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