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開始大家處的關係不錯,自己早就撂挑子了。
正月裡大家終於可以暫時放下手裡的活,好好的鬆快幾天。過了初一侯田田就開始天天來找蕭晴了,她想著趁現在沒有活,自己能多學一點,蕭晴也沒什麼事兒,也不愛出去串門,所以兩個人就天天待在蕭晴屋裡,一個看書一個學習。
離高考還有九年,蕭晴知道自己不是多聰明的人,要是想考大學,就不能丟下手裡的課本。
蕭晴找了很多高小到高中的資料,還去廢品站找了一些被人家賣廢紙的卷子,拿回來自己抄到本子上,沒事兒的時候就做做題。
因為蕭晴已經有了簡單的目標,就是以後從事法律相關的專業,所以她準備看看能不能報考法學專業,她空間裡面法學相關書籍都是千禧年後出版的,明顯不適用,自己只能先留著以後總會用到的。
蕭晴在廢品站找到了一本殘缺的法律書,裡面的內容殘缺不全,因為蕭晴主要是想幫忙無數個例如春花一樣遭遇的婦女,所以她想主攻婚姻法。
國家1950年,?《?婚姻法》?正式實施,?成為新中國第一部法律,?明確宣佈實行婚姻自由、?廢除包辦強迫婚姻、?禁止童養媳、?實行一夫一妻制,?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可是蕭晴來了留李大隊這麼久,沒有一個人知道有這個律法,最多知道國家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童養媳,但是其他的人們要麼不知道,要麼就覺得自己家的孩子,自己就是有權利決定她的婚姻,根本沒有意識到觸犯律法。
蕭晴想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法律是神聖的,如同一把高懸的利劍,任何人如果觸碰法律會受到處罰,嚴重的可能要去坐牢,更甚者會被判處死刑,讓大家心存敬畏之心,這樣就能少一些如春花這樣的人了。
就在初二蕭晴吃完飯,到街上溜達的時候,看到一個穿的破破爛爛的女人,堪稱當代“犀利姐”,衣服都露出肉了,感覺像是穿著一個漁網。大冬天在街上游逛,後面好多小孩在嘻嘻哈哈的喊:“瘋子來了。”還偷偷用石頭丟她,把鞭炮丟到她身上。
蕭晴問了菊花嬸子,才知道這個可憐的女人叫小青,年輕時候也是留李大隊的一枝花,嫁到了隔壁公社,只是所嫁非人。
小青很早就沒有了母親,家裡就父親和大姐,一家三口人生活,因為沒有兒子頂門立戶,父親鬱郁不得志,天天酗酒。
後來姐姐是又當爹又當媽的把妹妹帶大了,姐姐年歲大了找了同村的小夥子,這樣離的近還能方便照顧父親和妹妹。
後來妹妹也到了歲數,儘管妹妹出落得亭亭玉立,但是好多人家嫌棄她沒有母親,父親還只知道酗酒,所以沒有人上門提親。
後來隔壁公社有人來提親,小夥子家裡父母兄弟姐妹都挺多的,所以窮的不好說親,媒人再三強調對方除了窮各方面都很好。
酗酒的老父親也沒有自己去打聽一下,就應下這門婚事,姐姐知道的時候父親已經答應了,禮都過了,姐姐偷偷打聽了一下,也沒有打聽出什麼。
於是小青就嫁了過去,過去才知道,這家是真窮呀,夫妻倆連單獨住一個屋子都做不好,一個炕上睡著公婆和小叔子,隔著門板就是他們夫妻。
晚上,婆婆猶如毒舌般,只要聽到一點動靜,就會對小晴尖酸刻薄的罵個不停。短短几天下來,小晴就已經嚇的不敢有任何動作,連翻身都小心翼翼,當然也不敢跟男人歡好。然而,新婚燕爾的男人怎麼可能忍得住?遇到小晴不同意,他便會強行逼迫.....
於是,小青就開始了每到晚上被男人毆打併強迫歡好的日子,然後還要被婆婆罵:“小賤皮子,天天發騷,沒有男人過不了.....”
小青天天生活在惶恐當中,每天都恍恍惚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