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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

他和衛青說明,完全是因為兩人之間的關係,否則,繞過平臺直接跟主播聯絡也不算什麼難事。(未完待續。。)

第二百八十八章:新的宣傳模式與說服

第二天,依然是在公司的會議室內,柳芳芳看著梁羽提交的方案,有些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就是你想到的推廣計劃,去請那些網紅們來宣傳我們公司的產品?”

不是她不同意,而是按照公司之前制定的市場宣傳方案,主要是在各大電商及網路搜尋平臺做推廣,重金購買位置靠前的廣告位,然後選擇一些大熱的綜藝節目,透過互動類的娛樂方式介紹智慧機器人玩具產品,再配合與高科技相關的雜誌媒體進行廣告投放。

這也是大多數科技類產品公司選擇的線上推廣方案。

一般都不會去請什麼偶像明星作代言,因為價效比實在太低。

如今能被大眾所熟知的偶像明星,通常一年的代言費都是千萬起步,卻不能有效地打動相應的消費者群體。並不是說他們的名氣不夠,而是動輒幾百到數千的昂貴科技類產品價格,很難讓看廣告的人受到誘惑,然後盲目地去購買。他們最適合代言的都是一些日用快消品和服裝品牌,基本不會在科技類的產品上看到他們的身影,連普通電器類的都少。像這些廣告要麼退而求次的選擇知名度比較低、代言也只要幾百萬的二三線明星,要麼乾脆就是用一些普通模特,相應的,廣告內容也主要是用於突出產品功能。

跟二三線明星相比,名氣方面更不上檔次的網路紅人,自然也就沒有進入柳芳芳和一眾市場團隊的視線。

不是覺得沒必要,而是根本看不上眼,費這功夫,還不如去請那些外形長相更靚麗的知名偶像明星。反正對於先驅者公司來說,雖然目前還只是一家新創的科技類公司,又受到大成實業的打壓,但明顯財大氣粗,前景廣闊,根本不差這點錢。

事實上,除了一些缺乏財力支援的小公司,沒有哪家有實力的公司會用網紅來進行宣傳,能看到的基本都是些合作的淘寶店和剃鬚刀、路由器、鍵盤、滑鼠之類的小電子產品生產商。

柳芳芳苦惱的問題就在這裡。

真要用網紅,會拉低整個公司產品的逼格的!

只可惜,梁羽卻像是沒有看到她眼中的異樣神情,認真說道:“嗯,我覺得跟公司原本的推廣計劃相比,請他們花費的錢並不多,大概只要五百萬左右。作為補充方案的話,可以更接地氣一點。畢竟現在看網路直播的人基本都是年輕人,思想方面新穎獨特,對智慧機器人玩具的接受程度會比較高。”

柳芳芳對此非常無奈,只能把心裡話說出來:“但是這樣做,會讓別人覺得我們公司很沒有實力,連帶著認為公司生產出來的產品也不行。”

說著,她還用眼神向坐在一邊的黃靜怡求助。

雖然她現在是這家公司權利最高的總經理,但身為一個替人家打工的,在話語權方面明顯幹不過擁有百分之三十股份、還是公司技術支撐的梁羽,只有作為人家未來丈母孃,和公司最大股東法定股權代理人的老同學才能壓得住。

而接到請求的黃靜怡,這一回看起來是站在柳芳芳這邊。

“我知道小羽你是為了公司好,想幫忙解決問題,但這種事情最好還是聽芳芳和公司市場團隊的意見比較好,他們在推廣方面更有經驗。”黃靜怡耐心勸道的同時,在心裡忽然鬆了口氣。以往,她總會被梁羽那天才般的表現震撼到,每每感覺出人意料之餘,讓人忍不住驚歎絕望。但現在,她終於意識到眼前的少年並不是那種多智近乎妖的型別,至少在商業經營領域還是有些想當然的幼稚,對自己女兒來說,不至於各方面都被吃得死死的。

只是才說完,黃靜怡又覺得不應該太過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