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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大堆任務,眼下正準備著如何依樣畫葫蘆地把這場政治運動在小鎮推向深入。

龔淑瑤現在已經是單身一人,離婚證終於辦妥了。有意思的是,這離婚證是婆婆辦好託人帶給她的。婆婆幾次到政府找人辦這事,因為兒子不肯進衙門,說結婚沒領證,離婚也不用領證;兒子不到場,兒媳也就不到,她說離與不離,領證不領證聽便,現時工作正忙。老太婆卻說這離婚要緊,再不離就經受不起了,究竟怎麼個經受不起,她沒說。在反覆求告之後,辦事人員終於發給了她兩張離婚證明。按說,這樣做並不合法,離婚應屬無效,可小鎮人沒誰出來質疑,大家都接受了它,於是,一場惹人注目,拖沓日久的離婚糾葛告一段落。

龔淑瑤的婚姻悲劇,或者只算得是不夠美滿的婚姻吧,很值得社會學家們去研究一番。從作童養媳開始,龔淑瑤從來沒有對丈夫產生過愛情,而且一直在千方百計地設法擺脫這根婚姻鏈條。她嘗試過那種尋死覓活的抗婚方式,終於覺得都不可取;她看過那些為追求愛情幸福,男女相約出走的劇目,一時內心激動萬分,但實際上,她學不來,周圍找不到可以相愛相托甘冒風險的意中人,即使可以找到似乎也沒有什麼好的去向;她有一本反覆翻閱了多遍的新婚姻法,聽人講過許多反對包辦婚姻的故事,自己還向人作過這類宣傳,但真要提出離婚來,又不是輕易可得。首先是不得溫飽的小鎮人漠視了她的愛情要求,認為沒人不讓你穿衣吃飯,你嫌男人不般配就是不安分。甚至說,怎麼回事?先前過得好好的,一當上幹部就變心,這不陳世美了?該斬!其實,龔淑瑤這婚事根本就談不上先前過得好好,現在變心不變心的問題,但你有什麼辦法?連那位執掌區政府大印的林主任也這麼說話!龔淑瑤自然不肯拿那來之不易的幹部身份作賭去鬧離婚,對於她來說,“幹部”二字不但管著她的穿衣吃飯,也管著她的婚煙,這沒有錯,離婚證之所以最終到手,首先是“幹部”二字給了她以政治上,經濟上的完全獨立,支援她與婆家對峙冷戰達六七年之久,結果,更加感到困苦不堪的還是婆婆一家人。再說,附著在這鎮長身份上的權勢,也在無形之中產生了不小的作用,比如,那位辦離婚證的幹部是在明白了女鎮長內心的真實想法之後才蓋上那個政府大印的。

本來,龔淑瑤要離婚算不上是陳世美,她不公開提出離婚,反而聲稱離不離隨便,正是為了躲避這個罵名,但當她在背地裡使勢弄權,迫使婆家人出面辦這事時,倒是有些像陳世美了。

拿到了離婚證,龔淑瑤長吁了一口氣,她現在可以冷靜地為自己未來的婚姻作種種設想了,這時,她不過二十七八歲的年紀,後頭的日子還很長,離婚時她把兒子留給男方,想的是另找男人時會方便得多。但是,儘管她青春未逝,風韻尚存,而她的鎮長之尊,又加之城府莫測,卻讓許多男人望而卻步。敢於貼上前去的只有一個姜信和,龔淑瑤並不討厭這個人,既受得住他的殷勤,也容得下他的嘻皮笑臉,於是便有些風言風語起來了,對此,龔淑瑤是完全可以充耳不聞的,因為在她心裡拿穩了一個主意,*浪蕩的事可一而不可再,與那個北方人一夜之歡算是一險,能說周圍就再沒有姜司令式的人在盯著她?更主要的是,她需要作長遠的打算,姜信和算什麼?跳窗爬牆,逢場作戲的*種子罷了,未見得他有真情,既便有,他那離婚仗也難打,如果自己插足進去,看熱鬧戲的人會更多,她覺得把堂堂鎮長的名譽聲望押進去很不值。所以,她常大言不慚地在一些場會里影射這件事:“身正不怕影子斜。”姜信和也能知趣,因為龔淑瑤背地裡笑著跟他說過:“叫我作姐姐吧,我得替小蓮妹管住你這花腳貓才是呢!” 這樣看來,他們之間的關係即使有時親密得距離趨近於零,但總算還沒有深深勾搭成一體。在工作上,他們的配合則是蠻不錯的。這就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