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首先起了反應,強制他離開那個地方。
曾經的雨林裡,他從敵人的槍口前把夏明朗救下,於是他殺戮已生,他的手上已經沾滿了血。
曾經的黑暗中,夏明朗握著他的手開下那一槍,於是他的純真一去不返,連同他看槍戰片的能力一起。
他們被殺,他們殺人,然而,這一切毫無辦法。
就像巴頓說的:讓自己的國家永存,哪怕犧牲生命!
“別這麼垂頭喪氣的,校官同志!拿點精神出來!”夏明朗重重地拍陸臻腦袋:“那片子拍得不錯,至少比我以前看過的那些好,不過找個樂子而已嘛,要找這麼血腥的,煩不煩哪?是嫌我訓你還不夠嗎?”
陸臻一肚子自憐憐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飛,沒好氣地瞪他一眼:“下次請你看周星星!”
“這個好,我喜歡。”
“沒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點什麼不好?不如回去跑幾個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議。
陸臻緩慢地揮拳……把方小侯的殺手鐧做動作分解……一個一個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兩個人玩瘋了,旁若無人地在南京東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間隙中輕盈地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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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頭青的上海話為:媽的!老子就是撞你又怎麼了!切!你這種鄉下人麼,撞死活該!
陸臻的上海話:把他做掉!(舊時青幫流氓切口,為居家旅行耍狠暴笑之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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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3。
3。
深夜,但浦江的遊輪仍然在穿行來去,兩岸的霓虹依舊閃爍。
然而天寒似水,外灘的行人寥寥。陸臻趴在江岸的扶欄上,讓江風吹散奔跑後身上的熱氣。
夏明朗雙手插在衣袋裡,轉首間已經看盡了十里洋場的繁華,有時候不得不承認,上海畢竟是上海,即使喧鬧、焦躁、匆忙、怪異,上海仍然是上海,這個魔幻的都市有她獨特的魅力。一如這城市中的人,充滿了缺點,但有時候卻不得不承認,他們活得很有激情。
這地方,是熱熱鬧鬧的一鍋湯,沸騰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樣,在這巨大城市的海洋裡失去蹤影,卻又不自覺地隨著這潮汐起伏洶湧。
“其實,我還是最喜歡外灘……”陸臻感慨著,一轉身,雙手張開:“上海最拿得出手的東西全在這裡了。”
萬國建築,陸家嘴,東方明珠,金貿大廈……很多東西,白天與黑夜看時都是兩種不同風情,燈光是很重要的,極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輕輕點頭。
“是啊!每次有同學過來,一定會帶他們來濱江花園,然後他們好歹會承認,上海這破地方雖然荒得什麼都沒有,好歹還有一片外灘。”
“你,還是很留戀這裡吧?”
陸臻一挑眉毛:“你什麼意思?你不留戀伊寧?”
“那不一樣,伊寧和上海不一樣,伊寧是家鄉,上海是一片戰場,而你,在這裡也可以贏得很好。”
25歲,名校出身,雙學士,碩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記得剛才酒席上的談笑,陸臻的同學們正在過著怎樣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裡出門叫不到車,已經是很要命的經歷。他們在討論著第一輛車應該買馬六還是帕薩特,在期待四十歲之前可以開上奧迪的A6或者寶馬7字頭;他們討論股票與基金,資本的升值與跌落,風險投資,金融危機;他們討論春節假期應該到哪裡去度過,拉薩的海拔會不會太高,哈爾濱的冰燈會不會太冷了點。
而與此同時,與他們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們優秀得多的陸臻,正在中國西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