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他吃了虎鞭,似乎特別猛烈,他們的夫妻生活一直很合拍,尤其是在床上,配合的簡直天衣無縫。他一向不看重男女床第之事,但是對她卻似乎要不夠,也就是那一夜,她懷上了他的孩子。
他高興極了,他活了幾千年,換過幾次肉身,與他歡愛過的女人一千輛馬車都裝不下,卻從來沒有人懷過他的孩子。
他以為自己這樣的怪物是不能有子嗣的,沒想到她竟然有了。現在做父親的心情美好的讓人心醉,他很想知道,自己生出的孩子會是什麼樣?
他興奮著,期待著,每天都會出去給她找各種補品,找各種好玩的玩意給她解悶,陪著她看每一天的夕陽。
他活了近萬年都沒愛上過哪個人,也沒把任何人當成過他的家人,但是他深深愛上這個女人,有了想要和她生生世世在一起的衝動。
雖然她時而有些迷糊,雖然經常說出的話很雷人,雖然她對人冷冷清清,就算歡愛的時候也不夠熱情,雖然她不會做任何家務,雖然……她有那麼多的不足,那麼多的不滿,但他還是很愛她。她不會做飯,他會,會每天換著花樣做給她吃,只為了她,把她養得白白胖胖。
兩人相處了三個月,她的笑容成了他唯一的慰藉,而他也體會到了從未有過的幸福。
就在他以為他們會長久生活下去的時候,忽然有一日,她對他說想吃龍肝鳳膽。龍鳳是天上神物,輕易獵不得的。不過既然她說出來了,就算再難他也要走一趟。
離開的時候是早上,她突然抱著他的腰,死死不肯鬆手,他問她怎麼了,她搖頭不肯說,只叫他快去快回。
他走出門時,感覺手背溼溼的,似乎是她的淚。他心裡甜甜的,原來她這麼捨不得他,只是出去一會兒,她就哭成這樣。
這一趟他出去了三天,也沒碰上什麼龍鳳,擔心她一個人,便飛了回來。可等到了茅屋,早已人去屋空。桌子上放著一張紙條,第一次看見她寫字,她的字很漂亮,顏筋柳骨,筆走龍蛇,每一個字都力透紙背,一點也不像女人的筆體。
字如其人,他第一次才發現,原來她身上還有剛毅的一面。走得這麼決絕,紙條上只一句話:我走了,不要找我。
什麼叫不要找她?她是他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親,是他所愛的人,他怎麼可能不去找?
此時方明白,原來她讓他去找龍肝鳳膽是故意把他支出去,那一滴眼淚是為他流,卻是離別的淚水,她早就想走了,卻一直在騙他。
他發了瘋似地跑下山,發了瘋似地找她,發了瘋似地叫她,然後驚愕的發現自己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從沒說過自己叫什麼,是哪兒的人,就像他從來沒跟她說過自己是誰。兩個互相不知道名字的人,竟然在一起生活了三個多月,想想都覺不可思議。
就算不知道她是誰,他也能找到她,這個世上沒有他辦不成的事,一國公主?如果他願意,可以隨時弄個國家做個皇帝玩玩。
他在各地去打聽她的訊息,不過幾日就知道了她是胡武國的長公主,胡武國是個不大不小的國家,還算強盛,百姓也能安居樂業。只是最近胡武國和齊國聯姻,傳說胡武國的長公主,要嫁給齊國的大皇子。
公主嫁皇子,門當戶對,天作之合,一個美貌清雅,一個才華出眾,還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他恨的咬牙,她居然敢懷著他的孩子嫁給別的男人,這個可惡的女人,別讓他逮到她了。
出山的第七日,他在胡武國的都城見到公主出嫁的隊伍,那送嫁的隊伍,綿延十里,鑼鼓喧天,好不熱鬧。在皇輦中的她,從容、高貴、美麗,雍容,隔著厚重的紗簾依然可以看見她美麗的姿容,那頭戴黃金珠冠,身穿大紅嫁衣姿態,盡顯公主氣派。
而很諷刺的,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