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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

以前我認為中國人善使酷刑,殺人的刑罰五花八門。但是我錯了。現在我才知道:把世界歷史的殘忍,說成是中國歷史上獨有特色的殘忍,再論證中國文化是劣等文化。這種人類似白痴。

中國最可怕的刑法莫過於&ot;凌遲&ot;,就是用小刀在人的身體上一點點的削割皮肉,然後在人的心臟上補上一刀。而在&ot;文明&ot;的歐洲,羅馬教廷對人施以剮刑不是用刀,而是用鈍器‐‐-牡蠣殼。在行刑以前先砍去手腳,而在行刑以後他們是不會在心臟上補一刀的,人會自己慢慢的掙扎死去。(一個希臘女幾何學家曾受此刑)而在法國,是用融化的鉛水一點一滴的淋在人的身體上,然後用鉗子一塊一塊的把皮肉夾下來。當然,在施刑之前,人的身體還要撒一層生石灰。至於挖眼睛,割耳朵,五馬分屍,點天燈等酷刑,在歐洲歷史上,特別是在德國土瓦本農民起義被鎮壓的的時候,更是屢見不鮮。

更讓我哭笑不得的是,三十年戰爭期間,歐洲人發明瞭一種&ot;癢刑&ot;,即在罪犯的腳心上塗抹蜂蜜和食鹽,讓羊來舔食,以致於罪犯活活笑死,真是&ot;聰明&ot;絕頂的創造!許雲峰曾在渣滓洞被親美的國民黨軍官威脅:&ot;你能抗的過美國人發明的上百種刑罰嗎?&ot;看來歐洲人都酷刑的研究,一直延續到現代社會,仍是孜孜不倦。即在越南戰爭的實際記錄中,美國的各種酷刑也都是現代化的,那也叫進步吧。

★禁錮

以前,我以為中國人禁錮思想,摧殘文化,比如八股文的盛行,文字獄的出現。現在我知道,中國在禁錮思想方面和歐洲人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

公元五世紀,君士坦丁大帝宣佈天主教為國教。此後至十七世紀前後,1200年間,歐洲不允許印刷(這等於掐斷了文化的根源),不允許進行&ot;異端&ot;的科學研究,不許進行宗教上的辯論,更不允許在文化,藝術上有&ot;異端&ot;的創作。在西班牙,爭論聖經的人,男的活埋,女的活活燒死。在德國加上一條:異端被處決後,財產歸告密者所有。而在法國,17世紀初期,如果你膽敢手持一張有印刷字型的紙張,就會被判處死刑。德意志的反異端法和宗教裁判所聞名歐洲,列國也紛紛效法。好容易到了馬丁。路德實施宗教改革,而日內瓦&l;教皇&r;加爾文仍不允許唱歌,跳舞,做遊戲,穿漂亮的衣服,仍舊禁止音樂,並且殘酷的鎮壓再洗禮派。祖祖輩輩信奉天主教的歐洲人民卻不能看聖經,這是一個極端奇怪的現象,因為聖經只能用希伯萊和古希臘兩種文字抄寫成書,即使看也看不懂,直到宗教改革,歐洲的老百姓才第一次看到用自己民族文字書寫的聖經,這樣禁錮思想破壞文化的的民族,難怪面對黑死病的流行而束手無策,難怪文盲遍地,以至於創立醫學僅有200多年的歷史。

中國有焚書坑儒,歐洲可謂無書可焚,無儒可坑。

中國,我想法家和儒家是不會發生械鬥的,而陸王與程朱兩派理學的鬥爭,也僅限於辯論的範圍而已,最多糾集點儒生狠狠吵一架。雖然中國多宗教,多信仰,但是宗教戰爭是沒有的,中國什麼樣的宗教,也不至於動輒以教義為依據,對人民橫加死刑。

死刑!死刑!死刑!歐洲莫名其妙的設立了很多死刑的名目。

胡斯和哲羅姆因反對教會的盤剝被處以死刑,布魯諾因贊成哥白尼的學說被處以死刑,託馬斯。莫爾因拒絕承認英王為宗教領袖被處以死刑(開始打算把他內臟被掏出烤熟後餵給畜生),而塞爾維特因為在血液迴圈上有一點新的發現,居然被宗教改革家加爾文活活烤死。

康帕內拉因為撰寫一部《太陽城》被監禁了27年,有功於國,在戰爭中獻出一條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