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恭愍王接受都評議司的建議,決定將辛旽處以極刑,派林樸、金?前往水原斬了辛旽。恭愍王還專門數落辛旽的罪狀,表示是辛旽先違反與他訂的盟誓。辛旽死後,首級被高懸在京城東門,其家屬同黨數十人被處死和流放。
辛旽伏誅後,恭愍王召還被流放、禁錮的慶千興、崔瑩等功臣,並禁止內宰樞干政,恢復了“都堂”(都評議使司)的權力。這使他的改革再次退步,王權也重新弱化,特別是對明關係的緊張和倭寇問題,更使武將勢力大為提升。為了抑制武將的勢力,恭愍王在洪武五年(1372年)十月設立“子弟衛”,選拔名門貴族中的年少貌美者入侍,其權勢甚至比肩辛旽。子弟衛成員也仗著恭愍王的寵信,淫亂後宮。
洪武七年(1374年)九月的一天,一名叫崔萬生的宦官在服侍恭愍王上廁所時透露了益妃懷上洪倫(子弟衛成員,洪彥博之孫)孩子的秘密。恭愍王密令殺洪倫以滅口,並暗示崔萬生也難逃一死。崔萬生非常恐懼,夥同洪倫、韓安、權瑨、洪寬、盧瑄等在次日凌晨進入寢殿,趁恭愍王大醉時將他亂劍砍死,腦漿濺到壁上。不久後,崔萬生的衣服被發現有血跡,遂東窗事發,所有參與者均被處死。
恭愍王死後,葬於正陵旁邊的玄陵。兒子江寧府院大君王禑(相傳為辛旽之子)繼位。此後,明麗關係惡化,直到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才賜予了“恭愍”的諡號,高麗加諡為“恭愍仁文義武勇智明烈敬孝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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