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前解開湯米的雙手,然後把手杖遞給湯米,諷刺地微微鞠了一躬。
「大名鼎鼎的解決難題的盲人專家。我們來看看,你是否能解決這個問題。我就站在這兒,手槍子彈上膛。如果你舉起手摘眼罩,我就開槍。清楚了嗎?」
「完全清楚,」湯米說,臉色更加蒼白,但是語氣卻十分堅定,「我猜我沒有一線生還的希望?」
「哦,這個嘛——」那位聳聳肩。
「你這個該死的狡猾的魔鬼,」湯米說,「但是你忘記了一件事。另外,我能點支煙吧?我可憐的小心臟撲通撲通直跳。」
「可以點支煙——但是別耍花招。我盯著你呢,別忘了,槍栓開著。」
「我可不是不識時務的傢伙,」湯米說,「我不耍花招。」他從煙盒中抽出一支香菸,然後摸索出一盒火柴。「好,我不是在摸槍。但是你也知道我沒帶武器。同時我不得不提醒你,正如先前所說,你忘了一件事。」
「什麼事?」
湯米從火柴盒中拿出一根火柴,準備劃燃。
「我看不到,而你卻能看得一清二楚,對吧?你佔絕對優勢。但是如果我們兩個都處於黑暗之中——嗯?那你的優勢又在哪兒?」
他劃燃了火柴。
「那麼瞄準開關射擊,讓整個房間黑咕隆咚,你就滿意了?」
「還行吧,」湯米說,「那我也沒法讓你看不見。但是物極必反,你知道。來點強光怎麼樣?」
說著,他用劃亮的火柴點著了手裡的什麼東西,接著把那東西往桌子上一拋。
一股炫目的火焰瞬間照亮了房間。
一瞬間,受強烈的光線刺激,『公爵』眨著眼睛,踉蹌後退,手槍也垂了下去。
等他再次睜開眼睛,竟然發現胸口被一個尖利的東西頂著。
「放下槍!」湯米命令道,「快點,我同意用中空手杖對付你確實是相當老套。所以我並沒有使用手杖,而一根內藏刀劍的手杖卻是非常有用的武器。不是嗎?幾乎跟鎂光條一樣有用。放下槍!」
面對那個閃閃發光的尖利的劍尖,這個人只好放下槍。然後,隨著一聲大笑,他突然往後退了一步。
「我還是佔優勢,」他嘲弄道,「我能看見,而你不能。」
「這就是你大錯特錯的地方。」湯米說,「我也能看得清清楚楚。這個眼罩是假的。我本來打算給塔彭絲也戴一個。先玩一兩個小把戲,然後快吃完午餐時再來一場完美的無可挑剔的表演,讓你確信我什麼都看不到。哇,上帝保佑你,我完全能走到門邊,輕鬆避開那些小突起。但是我不相信你會說話算話。你不會讓我活著出去。好了,現在輪到你要小心了——」
『公爵』由於狂怒,臉部肌肉抽動,暴跳如雷向前撲來,完全忘記了小心腳下。
突然一陣爆裂聲,騰起藍色火苗,他搖擺了一陣,然後像條狗一樣倒下了。一股燒焦毛髮和烤肉的氣味瀰漫在整個房間裡,混合著一種強烈的臭氧味。
「哇哦。」湯米皺皺眉頭。
他抹了把臉上的汗,然後,小心翼翼地一步步挪到牆邊,按了一下那人按過的操控按鈕。
他快步穿過房間走到門邊,小心拉開門,向外張望。門外沒有一個人影。然後他迅速下了樓,出了前門。
街上安全,他心有餘悸地抬頭看看那所房子,不禁打了個寒戰,同時注意了一下門牌號碼。然後他迅速來到最近的電話亭。
忐忑不安地等了一會兒,接著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
「塔彭絲嗎?謝天謝地!」
「是的,我很好。我當時完全明白了你的意思。利用去找酒店領班訂餐的時間,我通知西菲,外號蝦米的,到布利茲大酒店,